再仔细研究一下昨天发布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
600006 证券简称:东风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14——024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纯电动客车销售合同的
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东风襄阳旅行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
方”)与浙江时空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纯
电动客车购销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本合同”)。2014 年 8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司签订纯电动客车销售合同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14——023)。为了便于投资者对此事项作出正确判断,
现将此次签订的销售合同有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一)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合同中的意向订单存
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合同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
果无重大影响。
二、合同标的
该电动客车是基于东风御风 6.3 米车型(基础车型东风御风领尊
版长轴高顶)的改型车辆,车型暂定为 EQ6640CLBEV1,包括:(1)
配电量 80KWH 车型;(2)配电量 100KWH 车型。可做客货两用或商务
用车。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 交易价格
合同价格包括基础车型价格(无发动机整车)和甲方指定零部件
系统。
(二) 交易数量
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销售 5000-10000 台,其中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必保 500 台,力争 1000 台。在 2016 年元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销售 5000-10000 台。
(三)采购方式
1、甲方按月下达订单批次,甲方在下订单前与乙方进行确认。
2、乙方根据甲方指定的零部件系统供应商及价格签订零部件系
统采购合同;甲方指定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包括:①电池系统;②电
机系统;③电动空调压缩机;④高压系统;⑤充电机;⑥组合电池仓。
(四)甲乙双方其他约定
本合同涉及车辆的政府补贴归甲方所有。
(五)违约责任及解除
1、甲方下达整车采购计划后,且在乙方正式下达零部件采购计
划后,甲方取消整车采购计划的,双方应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
能解决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最高不超过单台基础
车型价格的 50%;
2、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应按照每天未交货货物总价千分之三
弥补甲方损失,还应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其他损失(包括因不能按时
交货导致第三方向甲方追索的损失等)。
(六)合同履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2、在本合同结束前 3 个月内,双方可以就甲方是否继续享有定
制产品在全国范围内的独家经销权展开商谈,并签订合同。
四、说明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合同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若
合同履行情况良好,将对公司未来会计年度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二)本合同的履约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
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本合同关于 2015 年——2017 年销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会根据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后续信息披
露。
六、备查文件
东风襄阳旅行车有限公司与浙江时空电动汽车有限公司签署的
《纯电动客车购买合同书》。
特此公告。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