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体产业:大股东无优质资产注入 拟3年内转让控股权
因没有可注入的优质资产,股改时的注资承诺八年未兑现,中体产业大股东计划在3年时间内,转让其所持中体产业全部22.07%股份,由受让方履行承诺事项。
早在2006年12月,在中体产业股改期间,大股东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基金管理中心就承诺,在适当时机,将可提供的优质资产尽可能优先注入中体产业。然而八年过去,这一承诺未能履行。2014年8月8日,天津证监局责令公司大股东对承诺未履行情况公开说明。
据中体产业8月22日晚间的最新公告,22日公司收到大股东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基金管理中心对改承诺事项的说明公告称,由于没有可注入的优质资产,虽经多方努力,仍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形成明确的可行性方案,所以没有在规定期限内规范承诺。
下一步,大股东将在符合《指引第4号》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前提下,转让其所持中体产业全部股份,由受让方履行承诺事项,转让股份收益按国家国有股权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此项工作3年内完成。
该事项需经中体产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由于大股东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此次股份拟协议转让事项须经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后才能组织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此前,中体产业股票已因股价异动停牌。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大股东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基金管理中心发函询证,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经申请,公司股票将于8月25日开市起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