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玻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5-10-30
证券代码:
300093 证券简称:金刚玻璃 公告编号:2015-112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刚玻璃”、“公司”)因拟披露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19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5年5月19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5年5月25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拉萨市金刚玻璃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金刚实业”)的通知,控股股东拟筹划引进战略投资者事宜,公司股票自5月26日起继续停牌,并于2015年5月2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于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停牌的进展公告。
2015年9月1日,公司控股股东与拟引入战略投资者罗伟广先生就战略合作方式达成初步共识,公司于2015年9月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进展公告》,并于2015年9月17日根据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与罗伟广先生正在筹划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5年9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2015年9月18日,该议案经公司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核通过。2015年9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给罗伟广先生的金刚玻璃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刚玻璃,证券代码:300093)自2015年10月3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本公司承诺争取于2015年11月19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逾期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1月20日恢复交易,并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复牌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二、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