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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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第一第二条, 1、公司于2002年9月21日公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组建湖南华天光电惯导技术有限公司,合作生产光学陀螺及惯导系统产品的议案。项目首期总投资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投入1140万元人民币,占总股本的57%,公司控股股东华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新兴公司(已注销)投入860万元人民币,占总股本的43%。华天光电有偿使用国防科技大学“光学陀螺及惯导系统技术”,华天光电利润的40%为其技术的有偿使用费支付给国防科技大学。
2、华天光电专门生产激光陀螺及其系统,由华天光电提供厂房、设备,组织人员进行生产,国防科技大学提供技术,并按华天光电净利润的40%作为其技术有偿使用费。
这就明确承认华天光电是与国防科大激光陀螺团队合作,不需要再多说了,华天后期资金继续投入既然没提也不表了。接下来华天用收入少,想自立门户和国防科大有歧义等来摆起迷魂阵,不妨就此分析一下。
一,用营业收入比所以占比只有2-3%,但是用利润比12年则占10%多,扣非后则占到20%以上。况且这是以前的数据,我国已明确进入强军时代,此尖端技术在高精尖武器及飞机导弹上的应用肯定会放量暴增,届时华天光电的收入利润能用以前的数据来类比?
二,原文说“2013 年, 进行技术攻关,期间停产一段时间,2013 年华天光电的生产经营有所下滑。”能否理解为2014年已经恢复生产?我们不妨再假设2014年前期仍停产来印证“由于 激光陀螺的技术攻关的周期较长,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在一段时间内不会有明显改 。”但是别忘了今年6月份媒体及新闻联播的大规模宣传说明国防科大新一代激光陀螺已经取得成功。注意,是国防科技大的技术,不是别的单位的团队和技术,这有天壤之别。
三,华天又提到立足自己技术以及和国防科大合作有分歧,这更是贻笑大方,华天光电管理层不会傻到不清楚激光陀螺是什么东西,技术源自哪里,包括将来不断的技术升级更新换代,怎么可能有立足自己技术的想法,最多就是对生产线的改造而已。
四,再说到合作有分歧,姑且认为国防科大觉得激光陀螺经过43年的研究终于成熟了目前分成比例低了想提高比例,这也正常也可理解。但是看到强军以及此技术的垄断以及广阔的应用前景以及即将的放量,华天再傻也会同意继续抱这个金娃娃,如果政策允许,让国防科大参股更好。毕竟目前华天光电另外43%的股权也在华天集团手里。
总结,此地无银三百两。理解华天想低调,毕竟是军工保密企业,低调再低调!!!!!一家之言,谢绝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