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的时候,简单的写了下,详细的计算是这样的:(详见: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
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标的资产未完成盈利承诺所对应股份的公告)
方案一:首先第一个方案,公司以每股一元的价格回购大股东1.68亿股,回购结束后,总股本=目前的9.66亿-1.68亿回购=7.98亿,那么理论上除大股东外的其余股东每股价值应该等于目前市值123亿除以7.98亿股=15.41元 15.41元再除以12.76=1.20. 也就是20%的涨幅
方案二:假设第一个方案未通过的话,则大股东将他持有的4.84亿股中的1.68亿股,无偿转送给其余股东,总股本不变(详见:三、回购股份事项未获股东大会通过后的送股安排 根据《补偿协议》,若公司股东大会未通过上述定向回购议案,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10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大连重工〃起重,大连重工〃起重将在接到通知后的30日内,将应补偿股份赠送给公司股东大会赠送股份实施公告中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除大连重工〃起重以外的其他股东,该等其他股东按其持有股份数量占股权登记日扣除大连重工〃起重持有的股份数后公司的股本数量的比例享有获赠股份。)
那么其余股东股份总额为4.815亿股,也就是1.68亿股平均分配到4.815亿上,也就是1.68亿股除以4.815亿股上=0.3489 换句话说:你按照方案二执行,那么你每买到一股,大股东将额外送你0.3489股,也就是收益立刻兑现34.89%
所以 我们应该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进行反对票,然后执行方案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