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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纺股份虚构了3.4亿利润难道只是合计罚款153万元了事没有刑事责任
14-05-25 10:17
1813次浏览
平湖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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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在2006年至2010年虚构了3.4亿利润,南纺股份可能已经退市。当然,这只是一个假设,南纺股份至今仍在交易。正是因为连续五年的财务造假,南纺股份得以保全了上市资格。这家被称为“国企上市公司造假第一股”的公司,近日也因此领到证监会[微博]的行政处罚清单:被实施警告同时罚款50万元,公司多名高管也收到不同额度的罚单,合计。如果没有刑事责任吗?罚款153万元了事,证监会这样的机构又有何用?
南纺股份虚增利润3.4亿被罚50万 被指违规成本太低
时间:2014年05月25日 07:00:02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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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5-25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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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纺刚上市时,何尝没有过好的想法,用外贸积累的资源,找一些好项止投资,但一来没有利益机制,可能就几个月热度,没长性,二来寻找的项目有的缺长线战略价值,有的象朗诗搞好了就股权不停得稀释出去。
投资国企,不能控股的话,风险巨大。所以无论是郭广昌还是宗庆后,都讲不能控股不投国企。
强力突破
14-05-25 10:23
0
没文化,自己去查证券法,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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