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二〇一四年五月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特别提示
1、《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
1、2、3 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金杯电工”或“本公司”、“公司”)《公司章程》制订。
2、本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其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
对象定向发行新股。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
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3、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为1600万股公司股票(最终以实际认购
数量为准),占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公司股本总额53760万股的
2.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