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4-05-09
证券代码:
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4-019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80000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14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
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8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00,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00,0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5
月1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5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