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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南宁5月1日电(记者 蒙鸣明) 广西发改委4月30日在其官网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广西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听证会的公告》,就全区高速公路通行费价格调整举行听证会,其中一类车收费标准拟涨价25%。
当日,该公告还在广西官方媒体上进行刊登。公告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定于2014年5月16日在南宁召开广西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听证会,将对现行的广西全区高速公路收费政策实施调整。
该公告显示,此次调整方案的具体内容两大块,具体为:1、通行费基价收费标准。(1)按建成通车时间确定一类车通行费基价收费标准。2007年12月31日及之前建成通车的高速公路,一类车收费标准维持现行的0.4元/车公里不变;2008年1月1日及之后建成通车的高速公路,将一类车收费标准由现行的0.4元/车公里调至0.5元/车公里。(2)二类车、三类车维持现行收费标准不变。(3)四类客车收费标准由1.60元/车公里降低至1.45元/车公里。
2、对符合收费条件的桥隧单独计征车辆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第十八条的规定,对符合收费条件的桥隧单独计征车辆通行费。客车与货车分别采取不同方式计征桥隧通行费,客车计征方式:桥隧分为一、二、三类,一类客车通过一类桥隧的通行费为1.5元/车次,通过二类桥隧为2.5元/车次,通过三类桥隧为3.5元/车次,车型系数为1∶2∶3∶4;货车计征方式:载货类汽车通过桥隧的计重收费费率为0.16元/吨公里。
根据该公告的内容显示,此次广西高速公路收费调整涉及面最大的是一类车,即7座(含7座)以下轿车、小型客车,2吨(含2吨)以下小货车。该类车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由现行的0.4元/车公里调至0.5元/车公里,涨幅达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