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移动警务平台”商品推广、销售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由公司或公
司子公司上海奇柯威视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柯威视讯”)经销
新世纪 机器人生产的“移动警务平台”商品。即由公司或奇柯威视讯承担该产品在中国
大陆区域总经销,按新世纪机器人市场布局需求,在指定区域内为发展“移动警
务平台”产品分销网络及向行业直接客户推广并销售“移动警务平台”系列产品。
经销执行价格政策为:公司或奇柯威视讯依据新世纪机器人市场指导价向客
户推广应用,以新世纪机器人认同的实际成交价格的75%向公司订货结算。
双方另约定:若公司及子公司销售“移动警务平台”大于3000万元小于5000
万元部份,可享受返利2%的价格优惠,销售额大于5000万元可享受3%的返利价
格优惠。所有返利价格优惠均在下次的批量订单中予以抵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