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一、《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股份"或"公司")拟以本公司持有的北京汽车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北汽投资")23.62%的股权及部分现金投资"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简称北汽股份)。北汽股份由北汽投资现有五家股东及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简称国管中心)共同发起设立。其中,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汽控股")以其所持北汽投资的41.21%的股权、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下称"北汽有限")51%的股权、北京汽车动力总成有限公司(下称"动力总成公司")100%的股权、北京汽车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下称"新能源公司")100%的股权、乘用车事业部实物资产及部分现金出资,首钢股份、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资公司)、现代创新控股有限公司(简称现代创新)、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京能集团)均以其所持北汽投资的全部股权及部分现金出资,国管中心以现金出资。
北汽股份注册资本50亿元,发起人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06.43亿元。其中,经评估的股权与实物资产合计为81.43亿元,现金25亿元。首钢股份出资为:北汽投资股权出资16.78亿元,现金出资2.71亿元,总出资额19.49亿元;持股9.16亿股,持股比例18.31%,为第二大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