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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新措施没有利用优先股解决全流通,算不上利好!

13-11-30 19:08 952次浏览
aa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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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对新股发行的审核重在合规性审查,企业价值和风险由投资者和市场自主判断。经审核后,新股何时发、怎么发,将由市场自我约束、自主决定,发行价格将更加真实地反映供求关系"。



既如此,何须再次制定锁定期呢?为什么不全流通呢?不是市场自我约束、自主决定吗?能真实反映供求关系吗?

睁眼说瞎话。

什么市场化?只要不全流通发行股份,就不是市场化,就是伪市场化!

看看发行优先股的目的,和制度改革有什么关系?解决了什么问题呢?

11月30 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开展优先股试点,有利于进一步深化企业股份制改革,为发行人提供灵活的直接融资工具,优化企业财务结构,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有利于丰富证券品种,为投资者提供多元化的投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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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30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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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制度性利好,只能是修改性利好,没有解决存量蓝筹的出路~
aaans

13-11-30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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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市场化?只要不全流通发行股份,就不是市场化,就是伪市场化!
aaans

13-11-30 19:09

1
如果发行在新股发行中引入优先股制度,才是大利好!可惜了李志林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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