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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允许民资和外资控股国有企业——如何解读?

13-11-25 15:45 2512次浏览
熬出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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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11月25日讯 11月25日上午,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官员连维良明确表示,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提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今后不仅仅是民资,也允许外资控股国有企业。他称,混合所有制有利于提升国企竟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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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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熬出生天

13-11-25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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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制经济概念股
熬出生天

13-11-25 18:30

0
“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
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国有企业改革为混合所有制企业
[引用原文已无法访问]
龙帅

13-11-25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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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已无法访问]
熬出生天

13-11-25 18:17

0
混合所有制企业是指由公有资本(国有资本和集体资本)与非公有制资本(民营资本和外国资本)共同参股组建而成的新型企业形式。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出现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现代企业制度的确立以及股份制企业的涌现而出现的新兴的企业组建模式。
熬出生天

13-11-25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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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是澄清还是肯定??
熬出生天

13-11-25 18:00

0
搞笑了,玩文字游戏

三个“允许”和三个“鼓励”:
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
2 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
3 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三个“鼓励”:
1 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
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3 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熬出生天

13-11-25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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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发改委允许民资和外资控股国有企业”更正声明

在今日上午国新办举行的媒体吹风会上,有记者提问,“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否允许民资和外资控股国企?”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回应说,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提出了三个“允许”和三个“鼓励”: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三个“鼓励”: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因记者个人理解错误,本报网站今日上午发布了题为“发改委:允许民资和外资控股国有企业”的不当报道,特此更正,并对由此造成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
张小新

13-11-25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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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这事儿分歧较大。
huleisu

13-11-25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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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资外资控股还叫国企吗?
lalamail1981

13-11-25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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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人民网看了,这次玩真的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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