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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28昌九生化六跌停酿两融惨案,融资客爆仓欲轻生

13-11-12 20:50 224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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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九生化 六跌停酿两融惨案 融资客爆仓欲轻生

2013年11月12日16:38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赣州稀土“弃昌九借威华”发酵一周后,事情正在逐渐演变为昌九生化股东的集体维权活动。

  当下,21世纪网了解到,全国不同地方的昌九生化股东们,正聚集在北京、深圳、南昌、上海等地“维权”,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个说法。

  如果说昌九生化造就了两融的“第一惨案”或许有些夸张,但3.5亿融资、6日累计跌幅40.93%等公开的数据尽显资本市场的无情冷血。

  现在昌九生化的股东最急切的愿望便是昌九生化可以停牌,损失可以少一些。但随着第6个跌停板的到来,放佛那一纸公告推倒了多米诺骨牌的第一张,爆仓、丢股、还钱、破产接踵而至。

  “我现在已经爆仓了,几乎倾家荡产。如果不融资的话,我可以等,但现在的问题是等不起、拖不起啊。等到跌停打开那一天,什么都没有了。”11月11日21点,一位女投资者给21世纪网打来电话,情绪激动、几度哽咽。

  两融“第一惨案”

  11月3日晚间威华股份 的一纸公告,犹如一记当头棒又狠又准地打在昌九生化股东们的头上。11月4日到11月12日的6个交易日,昌九生化连续6个一字板跌停,累计跌幅达40.93%。

  没有丝毫商量的余地,开盘即摔在跌停板上—昌九生化的股东们早已经坐不住了。

  11月11日下午,一些损失惨重的股东陆陆续续地来到位于金融街 的证监会,他们希望,证监会能够针对他们的损失给出一个说法,并提出诉求:希望昌九生化尽快停牌。

  “真的不能再跌了,现在最急切的诉求是希望昌九生化可以停牌。”刘敏鹏告诉21世纪网。刘敏鹏是昌九生化的第六大股东,截止2013年9月30日,刘敏鹏持有昌九生化80.3万股,持股比例为0.33%。

  昌九生化的股权极为分散,数据显示,除第一大股东江西昌九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398万股,持股比例为18.22%外,第二大股东到第九大股东全部为自然人,除第二大股东胡晓峰持股1.25%外,其余股东持股比例均低于1%。

  “现在每天都要亏几百万,一套房子就这样出去了。现在最希望的就是昌九生化可以尽快停牌。”刘敏鹏说。

  昌九生化开融资融券是在9月16日,时间很短,当日的收盘价是在37.19元股的高位。即便是这样,从9月16日3832.8万元的融资到11月1日最高的3.54亿元,也不过只用了40余天。

  一位李姓投资者称,他买了18000多股昌九生化,甚至在跌停的前一天都在买。“我当时买的价位多是在30多元,融资50万。前几天证券公司给我打电话,找我追加保证金。”

  “我希望昌九生化停牌,然后证监会立案调查,给股民一个交代。照目前这样子下跌,然后打开跌停的话,肯定全部都是要爆仓的,不论你多少钱买的。”该李姓投资者说。

  对于大部分的融资客来说,结果就是“跌停打开,券商第一时间平仓,股份没有了,然后还欠券商的钱。”

  “真的是妻离子散,一分钱都没有了,我现在都想跳楼了。证券公司找我要钱,让我卖房子还钱。可是我们家五口人,全家人都住在里面,怎么卖?”一位刘姓投资者向21世纪网哭诉。该刘姓投资者自己投资400多万元,又融资买入200多万元。

  “很多股民现在的状况非常不好。我给你举两个例子:一个31岁的股民,抵押资产然后融资买入昌九生化,结果成了现在这样,31岁的人憔悴的就像40多岁。他老婆现在生病在医院,那晚来北京,100多元的旅馆都不舍得住;还有一个是在南昌的股民,都说今天都要跳楼了。”刘敏鹏向21世纪网介绍目前股东们的大体状况时说。

  昌九生化融资融券的数据显示,9月25日时,昌九生化的融资余额尚不到1亿,但随后一路上飚,11月1日时,融资余额到达最高点3.54亿元;截止11月8日,融资余额为3.17亿元。

  11月11日21时许,一位投资者给21世纪网打来电话,情绪激动、几度哽咽:“刚刚昌九发公告了,明天还不停牌。我现在已经爆仓了,几乎倾家荡产。如果不融资的话,我可以等,但现在的问题是等不起、拖不起啊。等到跌停打开那一天,什么都没有了。3.5亿的融资盘,2.8万多的股民,背后是多少个家庭啊。”

  针对投资者反映的问题,21世纪网致电询问赣州国资委方面的态度。

  “就这个事情我们也接到不少股民打来的电话,现在也知道这个情况。我们都是公正公开透明的,该披露的也披露了,是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有些股民损失惨重,我们只能表示同情。但炒股的话,不能因为亏了,就找国资委,因为国资委从来就没有讲过要注入(赣州稀土)。”赣州市国资委工作人员向21世纪网表示。

  11月11日下午,去证监会的股东们和证监会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在场的投资者告诉21世纪网,该证监会负责人给他们的答复是:“会向会里反映情况,会里会考虑是否让上市公司停牌。”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停复牌的一项规定是: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披露不够充分、完整或者可能误导投资者,但拒不按要求就有关内容进行解释或者补充披露的,本所可以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直至公司披露相关公告的当日开市时复牌。公告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则在公告披露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开市时复牌。

  显而易见,现在的情况则是:股东们认为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在信披中不完整及涉嫌误导投资者;而上市公司及大股东则认为,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到了公正公开透明,并无违规之处。

  金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证券基金律师郭卫锋认为,如果真的是因为信披问题误导投资者,上市公司肯定要承担责任,但现在的问题是,该怎么认定上市公司信披出现问题,有没有这个事实,第一阶段是投资者举证,现在进入第二个阶段,最好是由上市公司举证。

  “坦率说,我对这个事情不乐观。证监会有‘非现场监管’手段,对于上市公司的信息都可以监控的到,既然这么长时间证监会都没有特别明确的表态,就说明证监会认为这个事情没有严重到采取相关措施的地步。”郭卫锋向21世纪网表示,同时应该向呼吁投资者,投资的确有风险,很多时候需要对相关信息有一个理性细致的分析。

  责问风控

  昌九生化在股价最高时曾超过40元,但是如果没有对稀土注入的期许,昌九生化的股价即便想突破20元股,都非常难。

  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昌九生化净利润亏损高达5507万元,从单季度的财务数据来看,第三季度亏损了1418万元,是2012年第一季度以来连续7个季度亏损。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净资产(合并口径)仅为5231万元,总负债则高达7.94亿元,资产负债率则高达93.82%;从现金流来看,自2012年以来的7个季度中,仅有两个季度经营性现金流量活动为正值,合计为7260万元,其余5个季度该数值累计则为-1.08亿元。

  可以说,这样的财务数据反映出昌九生化在经营中存在的巨大问题,因此有投资者质疑,就这样一家公司,如何将成了券商的两融标的?“昌九生化这样一家亏损严重却股价高企的公司,居然成为众多券商的两融标的,选择它的理由是什么?很多投资者正是看到昌九生化每日剧增的融资余额才参与其中的,融资盘在不断将股价推高后,平仓盘又成为断崖暴跌的第一杀手。”

  针对昌九生化的暴跌,11月7日开始,券商纷纷作出回应。

  11月7日,国金证券 在官网公告:“将昌九生化调出标的证券范围”,原因是“交易异常波动”。11月8日,招商证券 在官网公告:“从11月8日起,将昌九生化可充抵保证金折算率调整为0”,当日,除招商证券外,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华泰证券 等也纷纷在官网公告:

  从11月8日起将昌九生化调出公司融资融券的证券范围。

  11月11日,又分别有银河证券、西南证券东北证券 在官网发布类似的公告:“自11月11日起将昌九生化调出融资标的的证券名单。”

  21世纪网了解到,由于转融通尚未全面铺开,目前自有资金仍然是券商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主要资金来源。面对可观利润的诱惑,券商纷纷重金支持两融业务发展:如西部证券 10月底将2013年度融资融券业务最大规模由10亿元提高至15亿元;中信证券 则在今年3月就已经大幅提高两融业务规模上限。

  据悉,融资融券为券商带来的收入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利息净收入,目前多数券商的融资交易年利息率为8.6%,融券利息率更高,可达到8.6%-10.6%;另外是增量佣金收入—两融交易不仅会使市场成交量增加,而且佣金率也高于普通交易。

  同时,融资融券是保证金制度,即对于投资者来说,只要交足了保证金,就不会被平仓。当融资融券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50%(警戒线)时,客户需在证券公司追加担保物通知送达后的约定期限内按规定追加担保物或自行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当低于130%(平仓线)的时候,证券公司将强制平仓。

  在昌九生化这个例子中,鉴于证券公司不可能完全从融资客中收回成本,亏损在所难免。更为糟糕的是,面对开盘即封死在跌停板上的惨状,券商也无法平仓,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股价下跌。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纳入两融标的并未设置太高的门槛。《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规定,标的证券需满足条件包括:上市超过3个月;融资买入标的流通股份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股票交易未被本所实行特别处理;以及对于换手率股价波动等指标的要求。

  正因为如此,即便像昌九生化这样业绩不佳、资产情况糟糕的公司,也能进入两融标的范围。毫无疑问,投资者在使用融资融券时,一定要注意杠杆放大后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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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河粉

13-11-13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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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说赌重组的这种圣杯模式其实并不好用
小韭菜

13-11-13 08:58

0
要进入教材了  这个案例  警醒啊
西兰花

13-11-13 08:11

0
红聆4345:
赣州国资委必须回答对“12.28”公告违规的举证! 
收藏本帖 回复主题 赣州国资委必须回答对“12.28”公告违规的举证!

——写给昌九生化举办“11.15”投资者说明会

2013年12月28日,昌九生化发布公告:赣州国资委就“工投”请示“关于明确稀土注入问题”的“复函”。广大股民对此“复函”内容,摆事实、讲道理,举证指出,这是违反《中华人民公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规定行为!

举证如下:

1)赣州工投与昌九生化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成为昌九的实际控股股东。于此,赣州方付了部份购买资产的转让费,并进行一系列改制、建立“化肥公司”剥离不良资产、过户准备,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迁移地址,总经理、董事、监事辞职等工作,这是明确无误的对昌九生化公司进行收购重组的外部资产重组工作。

2)赣州国资委在2013年3月21日,关于印发《赣州市国资委今年后三季度工作要点》(赣市国资字〔2013〕8号)中,明确指出:“推进稀土矿业公司、水务集团、昌九生化的上市重组工作……协助工投集团做好昌九生化资产移交、管理和处置。”这也证明了对昌九生化进行“上市重组”的资产重组工作,要在现有程度上积极“推进”!

3)赣州工投在对昌九生化资产重组工作进程中,就对昌九生化“注入稀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一事,请示赣州国资委,要求予以“明确”。这是赣州工投对昌九生化进行资产重组工作中的请示要求。如果在收购重组昌九生化的计划实施中,双方根本就没有“注入稀土”的意向和默契,赣州工投就根本没必要请示要求“明确”注入稀土问题!赣州国资委也根本没必要对根本不存在的稀土注入问题,“复函”给予回复,并公告发布。

4)事实和证据表明:昌九生化“12.28”公告,以及“复函”内容,是一个岐义误导性陈述公告;是一个不真实,有虚假记载,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公告。

A)昌九生化“12.28”公告的赣州国资委的“复函”内容,根本没有对赣州工投请示的“要求明确稀土注入”这个问题,进行明确否定告示。而是以“鉴于组建国家级南方稀土大型企业集团的方向、途径、方式等尚未确定,稀土产业整合工作尚未到位,市属国有稀土企业的产业结构、资产质量等方面还不具备整合上市的条件,”的原因,表示“因此,没有将市属国有稀土资源、资产注入昌九生化考虑”。

说是“没有稀土考虑”,而事实上,却确是考虑了。“鉴于” 三方面“尚未、还不具备”的实际情况,这是“没有考虑稀土注入”这个问题吗?而且,“尚未、还不具备”的表述,是有明确时间限定的。这就是以当前,即是在“目前”时间状况下对“没有考虑”的认定和判断。

B) 这个公告的“复函”内容,是以前面设置的目前“鉴于三个尚未、还不确定”条件之“因”,来肯定或者否定后面“没有注入稀土考虑”这个说法的“果”;如果这三个“鉴于尚未、还不确定”制约条件消失了,哪后面这个“因此,没有稀土注入考虑”说法的“果”也必然随之被否定了。因此,以后究竟会是什么什么说法的“果”?完全由前面设置的目前“鉴于三个尚未、还不具备”制约条件的变化来决定。所以,这个“复函”陈述,是以对当前注入稀土“没有考虑”的表面否定,来暗示以后一旦这三个“鉴于“的制约条件消失,或者解决了,就会有考虑“稀土注入”的预期肯定。

C)于此,这个公告“复函”,可以有三种解读:即:

(1)如果上述三方面制约条件一旦消失后满足,可将赣州稀土注入昌九生化.
(2)可将非市属国有稀土资源(如南方稀土)注入昌九生化.
(3)目前,不会将市属国有稀土资源注入昌九生化.

因而,这个“复函”的公告,是一个岐义误导性陈述的公告。

D)对照昌九以前2012年2月8日;2012年3月20日发布的,对媒体报道传闻“昌九重组失败”;“注入新能源”:“江西省投资公司旗下的赣州稀土是江西乃至整个南方第一大稀土资源的公司”的澄清公告,都是明白无疑的予以坚决否定的陈述风格,而昌九这个“复函”公告是绝然相反,采用模梭两可,模糊不清,岐义文字陈述。为什么会如此不同呢?是出于什么考虑呢?显然这是出于攻于心的岐义误导,而在情况有变化情况下,又把有利于已的解释权握在自己手中的一种雕虫小技!

再看,同期其他涉及稀土传闻公司,如中江地产2012年12月1日澄清公告均采用如下明确的公告:“经本公司董事会调查核实,及与公司控股股东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沟通并确认:本公司不存在与赣州稀土洽谈重组借壳的情况,不存在上述传闻中所声称的赣州稀土重组借壳预期,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直接否定注入稀土。

由此可以证明,昌九12.28公告,明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规定!

E) 昌九“12.28”公告的赣州国资委“复函”中指出,鉴于三方面条件“尚未确定,尚未到位,还不具备”,因此,稀土注入上市公司条件还未成熟,“没有考虑”。

然而,我们注意到,也就在2012年12月28日这同一天,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发布了《重大事项公告》。其核心内容为:“为了实现彻底解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问题, 公司一直致力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公司与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就重组意向进行了洽谈,在赣州市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多半年来双方进行了多次卓有成效的会谈和工作推进,由于时间问题,最终未能完成这一全体股东充分关注、各级领导充分关注、全世界稀土行业充分关注的重大重组事宜。公司在此向赣州市各级领导及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各位同仁致以谢意。”

显然,一方面,昌九公告的赣州国资委“复函”中,明确指出 “市属国有稀土企业的产业结构、资产质量等方面还不具备整合上市的条件”。而另一方面,同一天,在另一家上市公司发布的公告中,却明确提及指出,赣州方就“注入稀土”借壳上市问题曾与其进行意向性洽谈。并且,“在赣州市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多半年来双方进行了多次卓有成效的会谈和工作推进”!只是因为时间问题而最终未能完成。

这个事实,确凿地证明了那时赣州市属稀土实际上已经具备上市条件。否则,不可能和宏盛科技“多半年来”洽谈“注入稀土”的重大资产重组上市事宜。

因此,对照这两份公告内容,不难得出结论,并充分证明:昌九12.28公告的“复函”内容存在不真实,有虚假记载的违规行为,完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规定!

5)如果赣州方认定“复函”中陈述的“没有考虑”,就是明确表明“不注入稀土”的话;如果赣州方在2013年11月11日,在回答21世纪网记者致电询问时,认定“我们都是公正公开透明的,该披露的也披露了,是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的话。

那么,赣州方就有责任,必须明确回答上述指出“复函”是完全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举证事实!而且,也必须回答股民的如下举证事实:

A) 在昌九生化长期列入证券公司软件“稀土永磁板块”之后,为什么赣州方不予公告否认有稀土注入昌九?!你们没有责任和义务公开澄清吗?这就是你们说的:“我们都是公正公开透明的,该披露的也披露了,是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吗?

B) 为什么在在投资者互动平台上,三个月来共有10条投资者的有效提问,赣州方均未进行回复。特别是网名为“一万个舍不得”的投资者按捺不住,在交易所网站上向公司指出:“公司在涉及稀土的传闻上登(澄)而不清,如果将来重组的不是稀土,投资者有任何的损失,公司将来面对的恐怕不仅仅是赔偿问题,还有涉嫌欺诈的犯罪嫌疑!希望上市公司或者实际控制人考虑后果”的发问,至今,都不予回复。而其他不涉及稀土的问题,均得到了回复。又为什么带着种种质疑,《大众证券报》记者致电昌九生化董秘张浩,张以“现在有事、有空再说”为由,匆匆挂断电话;记者又将采访函通过传真、邮件的方式发至昌九生化,然而传真无人接听,邮件被退回。这就是你们说的:“我们都是公正公开透明的,该披露的也披露了,是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吗?

C) 如果你们认为复函中“没有考虑”就是“不注入稀土”的话,哪长期来,对市场媒体大量有关昌九注稀问题的报道,为什么不公开澄清否定? 尤其是对2013年4月24日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马慧发表文章《昌九生化注入稀土资源三因由解释赣州稀土借壳》,指出对“赣州稀土借壳昌九生化”一事给予了“十成肯定”的态度,提到三个注入稀土的理由,最后的结论是:“赣州国资委下辖企业昌九生化注入赣州稀土也就在意料之中了”的传闻报道。为什么昌九生不予公开明确澄清否定。这就是你们说的:“我们都是公正公开透明的,该披露的也披露了,是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的吗?

D) 如果“没有考虑”就是“不注入”,也根本没有稀土注入“预期”的话,为什么赣州方姚伟彪董事长在7月6日昌九股权“拍卖”会上,竟说:“18.7元底价是物超所值”?!没有稀土注入重组预期,昌九股权能值这个钱吗?

E) 为什么在6月17日,赣州方已与“威华”签署注稀“重组框架协议”后,不仅不公开澄清昌九没有注入稀预期,而且,还对这样一个负债的没有稀土注入预期的空壳公司,开启融资、融券渠道资格?这不是继续蓄意蒙骗、坑害股民为你们高位套现买单吗?!

F) 赣州方在与威华股份签署了“重组框架协议“已有数月的情况下, 9月6日的江西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互动,昌九生化投资者就普遍关心的赣州稀土借壳昌九生化问题进行明确提问时,为什么赣州方昌九董事长姚伟彪仍不坚决明确否认有稀土注入?!而是继续含糊其词“12.28”公告,简单地复述“没有考虑”的岐义误导性陈述,要大家去仔细阅读。这不是明知股价是在“复函”岐义误导下炒到高位的情况下,继续误导欺骗了投资者,认定“12。28公告”暗示有“稀土注入”的预期,是依然有效吗!? 

综上所述,赣州方在11月15日举办的投资者说明会上,必须对投资者提出的上述确凿举证,严肃而不是搪塞敷衍的正面回答,说明符合事实真相的理由!否则,这样的所谓“说明会”,不啻又是故伎重演的岐义误导,变成自欺欺人的为说明为说明的9月6日与投资者互动会的翻版!

红聆 2013年11月13日
黄飞鸿

13-11-12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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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敏鹏 在昌九的2013年一季报出现,持股80.3万股,估测其持股成本在15~20元。(假如其不做T的话)。
说不定其做T,成本已经降到了10元左右了。
目前15.43元的股价,他应该还没有亏损。

比30元左右重仓融资的散户来说,情况要好得多了。
鬼变脸战将

13-11-12 21:19

0
跌停打开后还有一个平仓下跌的过程,可参考 000010 深华新08年的走势,到那时,可能是某些人吃肉的机会。
有点痴呆

13-11-12 20:59

0
融资融券会被关停吗?
跷跷板

13-11-12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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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九生化11月1日时,融资余额到达最高点3.54亿元;截止11月8日,融资余额为3.17亿元。
11月4日~11月12日期间的成交额5093万,还有至少3亿融资的钱没有跑出来,未来的路还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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