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仅表明了双方的合作意愿,最终合作是否成功尚具有诸多不确定性。合作项目的具体条款、交易价格等尚需进一步协商,并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和上市公司有关规定决策、审批后方能生效。 公司于2013年11月7日接到控股股东川投集团的通知,川投集团于11月6日与通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威集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其中涉及
川投能源 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一、川投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同意与通威集团组建新公司(由通威集团控股51%)建设2台15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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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建成后将取代川投能源控股子公司嘉阳电力2 台5.5 万千
瓦机组,以彻底解决嘉阳电力面临的环保达标排放和生存的问
题,同时解决通威集团下属永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力需求。
二、通威集团同意对川投能源持有38.9%的新光硅业进行重
组,具体重组方案待通威集团对新光硅业进行审计、评估等尽职
调查后再另行商定。
川投能源将积极配合控股股东川投集团推进上述项目的合
作进程,公司将根据工作具体进展情况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和决策
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11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