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昌九生化 发布欺骗性公告的举报信
一、1228公告原文
2012-12-28 昌九公告,公司12月27日接到赣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要求明确稀土资产注入问题的请示》和赣州市国资委《关于稀土资产注入问题的复函》。鉴于昌九生化近期股价涨幅较大,赣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特向赣州市国资委请示要求明确赣州稀土资产注入问题,赣州市国资委在复函中表示:鉴于组建国家级南方稀土大型企业集团的方向、途径、方式等尚未确定,稀土产业整合工作尚未到位,市属国有稀土企业的产业结构、资产质量等方面还不具备整合上市的条件,因此,没有将市属国有稀土资源、资产注入昌九生化的考虑。
二、公告后的股价表现
2012年12月27日昌九收盘价16.61元,2013年5月9日昌九最高价40.60元,涨幅高达144.43%。而且目前仍维持在29元以上。
三、赣州工投请示问题的分析
从公文的角度讲,赣州工投请示的是“明确还是不明确”的问题,而不是“有没有”的问题,如果“没有”就不用答复了,口头告知即可;如果要答复就是说明“有”。所以,赣州国资委的答复中不是要说明“有没有”,而是要说明“明确还是不明确”,如果要明确就要说明怎样明确,如果不明确就要说明为什么不明确。
赣州国资委在答复中说了两条不予明确的理由:1、组建国家级南方稀土大型企业集团的方向、途径、方式等尚未确定。2、稀土产业整合工作尚未到位,市属国有稀土企业的产业结构、资产质量等方面还不具备整合上市的条件。
四、股民对公告的解读
这一公告实属“此地无银三百两”。赣州工投为什么“要求明确稀土资产注入问题”?是因为“有稀土”; 赣州市国资委为什么要答复?也是因为“有稀土”;既然“有稀土”为什么不明确?是因为“组建国家级南方稀土大型企业集团的方向、途径、方式等尚未确定”,是因为“市属国有稀土企业的产业结构、资产质量等方面还不具备整合上市的条件”。这一公告的潜台词是:国家层面的思路还没公布,虽然正在操办,也不能正式明确公告!
五、股民的请求
如果可以这样发表公告欺骗股民,以后中国股市必然乱成一锅粥,我们股民要问:“中国还有王法吗”?所以必须予以严厉惩罚。
1、给予昌九生化管理人严厉惩罚,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取消赣州稀土集团的借壳方案,赣州稀土必须注入昌九。
3、赔偿股民的所有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