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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27 )新民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自查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新民科技股价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3年10月17日, 2013年10月18日,2013年10
月2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股票自2013年10月22日开市起停牌,停牌
期间公司进行了自查,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已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013年上半年, 公司主要产品涤纶化纤丝毛利率进一步下滑,从一季度0.95%下
跌到二季度的-2.19%.
公司已于2013年8月27日在 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披露了2013年半年度报
告, 并在报告中对2013年1-9月公司经营业绩进行了预计,由于国内外宏观经济未出
现明显好转, 公司所处的化纤行业持续低迷,产能过剩的状况依旧没有改变,市场竞
争仍很激烈,这将导致公司三季度在化纤产能利用率上仍会偏低,产品毛利率与二季
度相比也不会明显改善.因此,预测三季度经营性利润仍将亏损.本年度1-9月亏损金
额预计在18,000万元至20,000万元之间.
实际情况与预计未发生较大差异. 公司拟于2013年10月28日披露2013年第三季
度报告.
4, 经查询,为调动业务管理部门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挖潜增效,及时有效地
应对行业不利因素的影响,公司拟成立印染业务全资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注册登
记为准),由其对公司印染业务进行统一经营.该事项属于公司对外投资范畴,公司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5,经查询,公司及控股股东东方新民控股有限公司,东方恒信资本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蒋学明先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或处于筹划阶段
的重大事项,以及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公司股票自2013年10月24日开市起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