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在发布股改提示性公告将近一个月时,深宝安股改说明书在投资者焦灼的等待中姗姗而至。也是在这一天,恒隆国际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间接控制深宝安的收购报告书。在股改说明书和收购报告书中,首次提及深宝安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安控股”)的股权转让。
按照公告中所述,早在2002年9 月,深圳市龙岗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岗投资”)就将其持有的富安控股100%的股权,按照95%和5%的比例,分别转让给两家民营企业恒隆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隆国际”)和中国汇富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富控股”)。
几则简单的公告,标志着上市公司深宝安和马应龙(
600993 )实际控制人双双易主。但值得留意的是,上述股权转让仅仅获得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的批准,一直未曾得到国资委等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尽管如此,早在2004年1月,在股权转让未走完法定程序、未获得所有相应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富安控股的大股东就已经进行了工商登记变更,其所持深宝安的股权性质实际上在此时也已发生变化,由国有法人股转变为社会法人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