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次立案侦查调查的分析,转帖网友的分析,如有更多有价值资料欢迎分享,请专心讨论股票或者操作理念而不要引起不必要的口水。
勤上立案的分析
本人以十年的证券从业经历来看待勤上被立案调查一事。
一、为何被立案?
依据今年3月
韶能股份隐瞒关联交易,最终以一份整改报告了事的情形来看,其关联交易金额比勤上大、时间比勤上长,但韶能没有被立案,甚至连媒体报道都少有;而勤上却被立案,被媒体连续炮轰。
原因是:1、勤上是新上市公司;韶能是老牌上市公司,前者是民营企业,后者是国企;前者是持续关注的新兴行业;后者是传统的水电行业。
2、媒体的大量报道对监管部门形成很大压力。
3、IPO重启之际,媒体希望借助勤上再次确立利益链条。
4、肖总履新,放火烧一烧。
二、立案是好事还是坏事?
这个很难判读,在2006年至2007年大牛市期间,利好和利空被市场分的非常清楚,和股价走势也完全正相关,而之后,已经很难去衡量一个消息是利好还是利空了,对于股价来说,也很难因为利好大幅上涨,因为利空也不一定大幅下跌。
1、既然已经被立案调查了,那么做两方面的分析,一、事情继续恶化,也就是说监管部门查出更多的事情;二事情趋于好转,经过核查,和勤上的澄清公告一致。
前几天,
苏宁环球被立案调查的结果出来,没有任何处罚。
2、立案调查一般至少半年以上才会有结果,目前甚至有25家被立案调查的公司已经过去4、5年,仍没有任何结果,最终也是不了了之。
3、立案调查从根本来说,只是一个程序,在没有新情况之下,还是监管部门的“行政管理范畴”
三、仔细分析立案调查通知书
立案调查的是由是“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这十年来,我见过不下一百份的立案调查通知,最轻微的就是这一条,也就是说,截至目前,勤上关联交易一事只是一个信息披露问题。在其他案例中,最严重的是由是“涉嫌违反证券法”。
从勤上这份立案调查通知来看,监管层并未指向“虚假交易、欺诈上市”,而媒体的报道中和勤上的澄清公告也都表明,交易是真实存在的,不是虚构的。那么就仅仅停留在信息披露问题。
四、信息披露瑕疵的处罚
既然是行政管理范畴,那么处罚弹性就比较大,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公开谴责标准》,(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涉及资产金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0%以上的;(三)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涉及年均收入金额超过人民币1亿元且达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100%以上的;(四)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涉及损益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且达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30%以上的才会给予公开谴责。
勤上光电未披露事项远远不够标准。
2、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上市公司通用版),第十七章监管措施和违规处分:具体监管措施包括:
(一) 要求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或者其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对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二) 要求公司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对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而其中的处罚方式为两种:通报批评和公开谴责。
而最新的ST昌鱼案例中,最终的处罚是罚款30万,警告处分。
我大概10.7的成本,即便周一跌停,我也不斩仓,看好行业、看好勤上。经过这次事件,相信对勤上管理体系来说,是个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