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的利润补偿方式
新的利润补偿方式包含实际控制人以股份质押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无偿转送股份、延长股份锁定期、不参与利润分配等四个方面。实际控制人以股份质押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有助于公司获取银行贷款、缓解资金压力、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无偿转送股份将使得除承诺人以外的上市公司其他股东按该等股东持股总数每10股获得1股无偿转送的股份。鉴于承诺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为限售股,解除限售日期为2014年11月21日,如协商变更利润补偿方式及解除原有利润补偿协议的议案获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则公司应于2014年11月21日后30个交易日内组织实施。在此之前,如果具备实施转送股份的条件,上市公司应尽快组织实施。新的补偿方式中,“无偿转送股份”及“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内容折为现金的数额与截至2012年末、2013年末承诺利润与实际利润的差额相等。
反对的理由:一、按新方案只有每10股送1股。而按老方案有1。65/4。85=0。34股,也就是每10股无偿送3。4股,注意这是不除权的呀是大股东送给我们的。这不同于一般上市公司的10股送3。4股那是要除权的没啥大用。
二、有人说大股东会丢失控股权不利于上市公司。其实不然。送了1。65股,他还是控股股东。如果他完成了2013年度承诺的业绩就不会失去。这样我们投了反对票会激发大股东经营好公司的业绩。努力完成承诺的业绩。他还可以通过增持公司的股票维持公司的控股股东的地位。
600401没完成业绩大股东赔偿了5亿多现金,你没完成肯定也要赔偿这是天经承义的。还有
四川双马 因没完成业绩承诺共赔偿了1。4亿股。
三、希望大家为了自已的利益,维护诚信,要求大股东兑现承诺,投反对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