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控诉
600537 亿晶光电管理层,大股东严重侵害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4月27日600537亿晶光电披露了关于与股东协商变更利润补偿方式及解除原有利润补偿协议。这就完全推翻了白纸黑字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572 号”、“证监许可〔2011〕1573 号”文件核准,原来2009年 12 月 26 日、2010 年 12 月 7 日、2011 年 1 月 17 日,上市公司与常州亿晶全体股东荀建华、荀建平、姚志中、常州博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博华投资”)、建银国际光电(控股)有限公司(“建银光电”)先后签署了《利润补偿协议》、《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统称“利润补偿协议”)。
利润补偿协议是白纸黑字经中国证监会确认签定的,它极大的影响了普通中小投资者对亿晶光电的估值。现在亿晶光电管理层,大股东这种做法是藐视证监会、藐视法律,公然挑战监管底线,完全违背资本市场最基本基石三公原则和契约精神,极大的侵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恳请证监会积极介入,发挥作用,保护弱势中小投资者。
广大投资者对于亿晶光电管理层、大股东等强烈不满,并提出强烈抗议,现提出如下要求: 1、请证监会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立刻介入调查,从即日起对亿晶光电停牌检查。 2、要求亿晶光电大股东严格按照利润补偿协议等相关协议履行承诺,完成利润补偿,并对广大投资者道歉。 3、请求证监会清除害群之马,对与大股东狼狈为奸侵害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破坏资本市场三公原则根基的相关责任人湘财证券项目主办人胡文晟,过琥岗;独立董事闫国庆,张燕,黄继清等人进行查处,终身市场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