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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罐装潢权归属下周审理 专家一致认为加多宝使用红罐侵权

13-04-15 21:56 87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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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罐装潢权归属下周审理 专家一致认为加多宝使用红罐侵权

2013年04月15日20:00 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记者/牛思远)4月15日,王老吉与加多宝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红罐装潢权诉讼案进行了证据交换。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引述多位法律界专家意见称,加多宝继续使用红罐侵犯了王老吉凉茶知名商品特有装潢,属于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据悉,该案将于4月22日正式审理。

  王老吉坚称红罐装潢权已随经营权一并收回

  王老吉方面在庭上提出诉讼请求:判令加多宝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使用与“王老吉”凉茶特有包装装潢相同或相近似的包装装潢;销毁全部库存的侵权产品以及带有与“王老吉”凉茶特有包装装潢相同或相近似包装装潢的空罐、空瓶;停止使用并移除或销毁所有侵权产品的广告以及各种介绍、宣传材料等。

  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在给南方日报记者的回复中称,红罐是知名商品王老吉凉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加多宝生产、销售红罐凉茶使消费者造成了混淆,误以为加多宝凉茶就是王老吉凉茶,公然掠夺王老吉的商誉,严重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据王老吉方面的说法,此前广东省佛山市中院和省高院两份民事判决书的认定,认为“王老吉凉茶属于知名商品”,是无可争议的事实。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称,知名商品拥有特有装潢权,该装潢属于知名商品的合法经营者,并可随商品在不同的合法经营者之间转移。

  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称,根据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加多宝对“王老吉”商标以及带有“王老吉”商标的包装装潢的使用权至2010年5月2日终止,加多宝品牌的凉茶从2012年5月份才开始推出,其不是知名商品,更不可能拥有知名商品王老吉凉茶的红罐装潢权。

  “红罐王老吉凉茶是王老吉凉茶中的一种。广药集团之前授权鸿道生产经营红罐王老吉,现收回红罐王老吉的生产经营权后,特有装潢权也随王老吉凉茶生产经营权一并转移至广药集团。”王老吉大健康相关负责人表示。

  称多位专家一致认为加多宝使用红罐包装侵权

  王老吉方面还表示,早在1995年签订的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明确约定授权鸿道集团生产经营红色罐装和红色瓶装王老吉凉茶。“如果没有所有权,又何来授权?红罐及红瓶王老吉凉茶本身就是广药集团所拥有的王老吉凉茶产品系列中的一部分。鸿道绕过广药直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该专利已无效。”

  与此同时,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的回复还引述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李明德主任、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张玉敏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张楚主任、清华大学法学院崔国斌教授、华南理工大学关永红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黄武双教授、中山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兼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民商法学研究会会长周林彬教授等多位专家意见。

  王老吉方面称,专家们“一致认为知名商品王老吉凉茶特有的红罐、红瓶包装装潢权,自始至终都属于广药,加多宝继续使用红罐包装侵犯了广药的权利,加多宝公司生产经营与知名商品王老吉凉茶近似包装装潢的加多宝凉茶,并在此过程中刻意制造市场混淆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王老吉大健康方面称,继2012年初步建立了快消团队之后,今年王老吉采取了全国的渠道织网计划继续深化渠道下沉,预计今年将打造1万5千人规模的营销团队,再度深化王老吉的终端销售网络。“王老吉大健康目前经营发展状况良好,2013年第一季度销售更创新高,并对100亿元的销售目标充满信心。”

  而对此前加多宝在营销中打“悲情牌”,王老吉称愿意在广大消费者的支持下,继续坚守以事实说话,诚信经营,不以悲情营销骗取同情,并针对近期“被降价”、“被资金链断链”、“被收购”等传闻表示:“这是某些企业在特意的进行‘有色营销’,王老吉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更多详情请看本人收集的资料贴:http://www.tgb.cn/Article/774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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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梦初先觉

13-04-15 22:03

0
无耻,无赖,无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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