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12]康美药业(
600518 ):3.6亿元土地入账方式或违规
■证券市场周刊
3月9日,康美药业(600518.SH)发布公告,试图澄清《证券市场周刊》相关质疑报
道, 值得注意的是,康美药业在澄清公告中列举广东普宁市贵政山村土地获得的产权
证日期为2011年2月和9月,支付金额为3.6亿元,然而诡异的是,这3.6亿元土地支付款
在2009年报的无形资产中就已经列入了.
3月9日, 康美药业公布澄清公告,公司在普宁市池尾街道普宁大道(贵政山路段)
北侧合法拥有两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分别为普府国用(2011)第特02231号和普府国用
(2011)第特02295号的土地,面积分别为111,585平方米和15,054. 2平方米,交易购买
日期为2011年2月15日和2011年9月26日,土地性质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
康美药业称, 该地块原为公司中药饮片三期工程用地,后因项目选址改为安徽亳
州,所以改为公司的其它项目预留用地.为购买上述两块土地,公司共支付了3.6亿元,
包括土地竞拍成交价款,土地用途性质变更等费用.
然而,查阅康美药业2009年报第96页和2010年配股说明书第135页发现,在2009年
报中,康美药业称,公司无形资产2009年末较2008年末增加3. 56亿元,增加69.13%,主
要是支付购买普宁市池尾街道贵政山村土地的土地款3.6亿元所致.
既然如此, 那么康美药业就前后矛盾了,既然康美药业在2009年的无形资产中就
已经入账了3. 6亿元贵政山村土地购买款,而为何发生真实的交易却在2011年2月和9
月?
也就是说, 既然康美药业在2011年2月和9月真实发生购买贵政山村土地交易,那
为何在两年前的2009年就已经未卜先知发生交易款为3.6亿元,且计入无形资产?其次
,既然2009年已经计入无形资产,那2011年发生真实交易的时候,再次入账该以何种形
式呈现?
而多位财务会计人士对《证券市场周刊》记者表示,康美药业上述土地款入账方
式或违规,因为土地在没取得产权证之前,3. 6亿元应该是以"预付账款"形式存在,而
不是直接计入无形资产.
在会计上,无形资产的存在是由产权证书给予证明的.所以,企业把土地使用权作
为无形资产入帐的时间,应是企业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