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国家重点食品(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项目启动会议的通知
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内蒙古、黑龙江、河南、四川、贵州省(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委、食品局、特设局、食品司、科技司,中国物品编码中心:
2012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正式同意在海铁联运等七个领域开展国家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其中“国家重点食品(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由质检总局承担。为了推动示范工程的建设,质检总局国家重点食品(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决定,在贵州省贵阳市召开国家重点食品(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项目启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3年3月8日下午14时开始,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贵州省贵阳市南天酒店,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厂路103号,联系电话:0851-5723889。乘车路线:在火车站乘61路至“纪念塔”站,转乘38路(或4路),在“南厂路”下车,步行340米步行到南天酒店,总路程约3公里;在机场乘机场大巴到“陈家坡”下车,过马路乘38路(或4路)到“军区一招”下。)
三、会议内容
启动和部署国家重点食品(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项目,组织应用示范工程建设经验交流等。
四、参加人员
(一)邀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司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二)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内蒙古、黑龙江、河南、四川、贵州省(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国家重点食品(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领导小组成员;
(三)总局食品局、特种设备局、食品司、科技司和标准委等国家重点食品(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领导小组成员或办公室成员;
(四)国家重点食品(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有关专家;
(五)中粮集团、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粮液 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公司等示范工程深度应用企业相关工作负责人。
五、其他要求
(一)国家重点食品(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启动会议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承办,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协办。
(二)会议食宿费用、交通费用等由参会单位自理。
(三)请各单位于3月4日前将参会回执(见附件)反馈至中国物品编码中心。
六、联系方式
(一)中国物品编码中心
联系人:李素彩
联系电话:010-84295544,13911690282
传真:010-84295572
(二)质检总局质量司
联系人:王尚书
联系电话:010-82262404,18611210836
传真:010-8226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