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批准汇丰出售平安股份给卜蜂集团
2013-02-01 19:10:17 来源:财经网
中国平安(
601318 )今日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中国保监会《关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保监发改〔2013〕113号),中国保监会批复同意汇丰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及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976,121,395 股H股股份转让给卜蜂集团下属四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同盈贸易有限公司、隆福集团有限公司、商发控股有限公司和易盛发展有限公司。
正大集团是泰籍华人创办的知名跨国企业,在中国以外称作 Charoen Pokphand Group(卜蜂集团)。
中国平安在2012年12月31日发布公告《中国平安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布有关正大集团购得汇丰所持中国平安股权相关交易详情。公告强调,中国平安的股份结构及股份性质不发生变化。
中国平安表示,正大集团旗下同盈贸易、隆福集团、商发控股、易盛发展均以自有资本金购买汇丰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及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持有的12.33亿股中国平安H股股权(占中国平安已发行股本约15.57%)。
公告摘要如下: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决定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正大集团作为一家经营稳健,信誉良好的全球化华人跨国公司,核心业务包括农牧及食品、零售和电讯,并从事制药、摩托车、房地产、国际贸易、金融、媒体及其他业务,以及参与不同行业的共同发展营运。正大集团一直以来积极致力于中国的改革开放,看好中国的经济及金融业的发展,高度信任并认同中国平安卓越的管理团队,高度认同中国平安的战略、文化和综合金融的商业模式,对中国平安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
信息披露义务人购买中国平安股份的目的是通过正大集团和中国平安的合作,促进中国新农村建设,发展农村金融及保险业务,并奠定长期战略合作基础。中国平安亦可借助正大集团在农村领域的经验和根基合作开展农村金融业务,丰富和完善金融保险产品以满足农业生产过程中对金融保险产品的多样化的需求,并通过产品、服务创新以不断扩大金融保险产品的覆盖面和地域范围。
此外,正大集团作为发展多年的跨国集团,目前已在全球超过 20 个国家开展投资业务,并拥有 400 多个分支企业。正大集团业务覆盖多个行业,多年来与各国建立了良好的政企关系,拥有较高的国际声誉;并长期对各国优质企业进行跟踪考察,多方面接触各国各行业颇具吸引力的优质投资机会。通过双方的战略合作,中国平安可在适当时候拓宽其国际业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以现金购买股份外,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的计划,在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卜蜂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林芝正大环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工布江达江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63.34%的股份。另工布江达江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中国平安 139,112,886 股 A 股(即卜蜂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中国平安已发行股本的 1.76%)。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汇丰保险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与同盈贸易、隆福集团、商发控股、易盛发展、正大环球(香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卜蜂集团有限公司于2012 年 12 月 5 日签署了《购买和销售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协议》,各方约定:
汇丰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及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同意悉数出售其所持的中国平安股权,相等于中国平安已发行股本 15.57%, 即 1,232,815,613 股予同盈贸易、隆福集团、商发控股及易盛发展,总收购价为 727.36 亿港元(折合每股 59 港元)。
交易细节如下:
于 2012 年 12 月 7 日,汇丰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将转让 256,694,218 股 H 股股份(占中国平安已发行股本约 3.2427%):分别为转让 82,142,150 股 H 股股份给同盈贸易(占中国平安已发行股本约 1.0377%)、46,204,959 股 H 股股份给隆福集团(占中国平安已发行股本约 0.5837%)、51,338,844 股 H 股股份给商发控股(占中国平安已发行股本约 0.6485%)及 77,008,265 股 H 股股份给易盛发展(占中国平安已发行股本约 0.9728%),每股价格为 59 港元。股份均为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
另 976,121,395 股 H 股股份(占中国平安已发行股本约 12.33%),分别由汇丰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及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持有,只会在取得中国保监会批准后九个营业日或 2013 年 1 月 2 日起第三个营业日两者中的较后之日转让。 分别为转让 312,358,846 股 H 股股份给同盈贸易(占中国平安已发行股本约 3.95%)、175,701,851 股 H 股股份给隆福集团(占中国平安已发行股本约2.22%)、195,224,279 股 H 股股份给商发控股(占中国平安已发行股本约 2.47%)及 292,836,419 股 H 股股份给易盛发展(占中国平安已发行股本约 3.7%),每股价格为 59 港元。股份均为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
经过 2012 年 12 月 7 日的转让及若取得中国保监会批准,最终股权变动后,股份权益分布应为同盈贸易持有 394,500,996 股 H 股股份,占中国平安已发行股份的 4.98%,隆福集团持有 221,906,810 股 H 股股份, 占中国平安已发行股份的 2.80% , 商发控股持有 246,563,123 股 H 股股份,占中国平安已发行股份的 3.11%,易盛发展持有 369,844,684 股 H 股股份,占中国平安已发行股份的 4.67%,四家公司合计持有 1,232,815,613 股 H 股股份(占中国平安已发行股本约 15.57%),股份均为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限售期
股票限售期生效日由 2012 年 12 月 5 日起计,并将于下列两个日期中的其中一个止结束:
1) 第二个交易完成日起计六个月当日(第二个交易日乃指中国保监会批准日起第九个营业日,而这日应不能较 2013 年 1 月 2 日起第三个营
业日为前);或
2) 若于 2013 年 2 月 1 日(或各方同意的其他日期)前未能取得中国保监会批准,则第一个交易日起计六个月当日(第一个交易日乃指 2012 年 12 月 7 日或各方同意的其他日期。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批准与授权
(一)已经获得的批准与授权
于 2012 年 11 月 29 日,卜蜂集团有限公司、同盈贸易、隆福集团、商发控股、易盛发展的董事会各自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的决议。
(二)尚需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获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卜蜂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林芝正大环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工布江达江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63.34%的股份。另工布江达江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中国平安139,112,886股A 股(即卜蜂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中国平安已发行股本的1.76%)。本次变动后,除上述股份以外,卜蜂集团有限公 司通 过 同 盈 贸 易、隆 福 集 团、商 发 控 股 及 易 盛 发 展 分 别 持 有 中 国 平 安394,500,996股(占已发行股本的4.98%)、221,906,810股(占已发行股本的
2.80%)、246,563,123股(占已发行股本的3.11%)和369,844,684股(占已发行股本的4.67%)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份,合计持有中国平安17.33%股份。
中国平安的股份结构及股份性质不发生变化。
第四节 资金来源
同盈贸易、隆福集团、商发控股、易盛发展以自有资本金购买汇丰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及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持有的1,232,815,613 股中国平安H股股份(占中国平安已发行股本约15.57%)。
第五节 后续计划
目前暂无。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证券交易买卖中国平安股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