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23 北大荒:董事就上交所问询对外拆借资金事项作出回复(公司公告)
北大荒(
600598 )公司于2012年11月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12】068
6、0703号《关于对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拆借资金事项的问询》,该
文件向公司全体董事以及总经理问询:
1、自公司发生违规对外拆借资金事项至今,公司全体董事以及总经理是否采取
措施,积极督促公司完善公司内控制度和防范拆借资金逾期风险。上述措施哪些已经
落实,哪些没有落实以及没有落实的原因。
2、公司对外拆借资金的逾期风险已经显现,公司全体董事以及总经理准备进一
步采取哪些行动督促降低风险,减少损失,并附时间表。
3、董事刘长友、王贵、陶喜军、于金友因工作原因没有按照要求对公司发布201
2-017号公告签字确认,请具体说明“工作原因”的内容,并对上述公告是否确认发
表意见。
针对上述上交所问询,公司全体董事进行了认真回复。公司董事会将对相关事项
进一步研究,并对事项进展的情况进行持续披露。
董事、总经理丁晓枫的回复:现就问询的事项说明如下:
一、自公司发生违规对外拆借资金事项至今,作为公司总经理和唯一内部董事是
否采取措施,积极督促公司完善公司内控制度和防范拆借资金逾期风险。上述措施哪
些已经落实,哪些没有落实以及没有落实的原因。
我的说明:
1、自认识到公司对外拆借资金属于违规以来,公司积极自查整改,就公司信息
披露违规事宜,拟定了《关于信息披露违规的整改报告》。
2、积极督促落实公司出台的《内部控制手册(试行)》的各项内控制度。
3、7月份,公司聘请了北京信用方略管理咨询公司对公司信息系统监督管理控制
进行了制度流程设计,并全面清理审查了公司治理文件,并正在着手对有关治理文件
进行修改完善。
4、9月份,公司聘请了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内控审计预审,就公司
现有内控制度和业务流程的有效性进行测试,并协助公司修改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
目前预审正在进行中,将于11月底结束。
5、本人一直在关注相关子公司房地产项目进展情况,根据公司对外拆借资金的
逾期风险情况,重新审查了有关合作项目合同及工程进度,并派出专人到合作项目所
在地政府及合作方实地核实了解项目情况,实事求是地确定施工进度及逾期原因。逾
期风险属政府拆迁按原计划延期所致,非合作方本身故意违约。
6、目前,拆借给海南鹰力不动产有限公司、哈尔滨中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
资金已由中运顺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淄博融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履约担
保的保证合同,拆借给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资金已经交付给哈尔滨市道
里区棚改办作为项目拆迁启动资金,并对该笔存在逾期归还可能的拆借资金正在办理
担保和抵押手续。综上,以上应于2012年12月31日前归还的2.35亿元资金存在逾期归
还可能,但不存在本金损失风险。
7、海南鹰力不动产有限公司、哈尔滨中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哈尔滨乔仕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还款承诺函,就逾期归还款项应承担的罚息做出了承诺
,并提出了逾期还款的展期申请。是否同意对方还款承诺函的请求,尚需公司履行相
关决策程序,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呈报董事会审议决策。
二、公司对外拆借资金的逾期风险已经显现,作为公司总经理和唯一内部董事准
备进一步采取哪些行动督促公司降低风险,减少损失,并附时间表。
我的说明:
1、鉴于以下三个房地产合作开发项目未能按期开工,产生逾期风险属政府拆迁
按原计划延期所致,非合作方本身故意违约,如到2012年12月31日就终止合作项目,
将给合作双方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拟提请公司董事会对是否接受合作方的还款承诺
书及逾期还款的展期请求予以审议决策。其中:(1)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已于2012年10月30日致黑龙江岱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还款承诺函,承诺了承担对于借
款逾期产生的违约金及罚息,依照协议约定按违约金额的10%支付,并申请将1.6亿元
还款期限展期至2013年12月20日。(2)海南鹰力不动产投资有限公司已向北大荒龙垦
麦芽有限公司承诺:如果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2012年12月15日没能返还2500万元,将
承担未还款部分延迟还款期间8%的年息,并申请还款期限展期至2013年5月15日。(3
)哈尔滨中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向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承诺:如果按照合同
约定的时间2012年12月20日没能全部返还5000万元,将承担延期还款额延迟还款期间
8%的年息,最迟还款期限为2013年12月20日。
2、督促并严格检查各房地产项目工程进度及拆借资金的风险防控措施,确保各
项合同约定及履约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3、如公司董事会未审议批准合作方的还款期限展期申请,本人将严格执行董事
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