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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浙江久立特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扩大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活动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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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你公司《关于申请办理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扩证的请示》(浙久特材〔2011〕27号)收悉。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扩证申请进行了审查,认为你公司在所申请的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方面具备了《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及《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HAF601)第八条所要求的各项能力,现批准你公司《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国核安证字Z(09)38号)增加附件所列许可活动范围。 |
你公司应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开展核安全设备制造活动,确保核安全设备制造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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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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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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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机械院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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