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货币资金较年初增长51.70%,主要原因系子公司宁电投资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收回本金及取得的投资收益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减少62.76%,主要原因系子公司宁电投资证券投资减少所致;
(3)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92.48%,主要原因系宁电投资解除购销合同退回原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4)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长733.32%,主要原因系子公司南区热力为取得原宁波明耀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的替代电量指标收益,根据相关协议应向北仑区财政局垫付资金7,780.00万元,在扣除2011年替代电量收回资金3,250.84万元后于本期支付4,529.16万元所致;
(5)存货较年初增长60.46%,主要原因系子公司宁电投资、百思乐斯待销售的库存商品增加所致;
(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年初增加71,374,238.56元,主要为子公司绿能投资对东电B股的投资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