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传闻简介
贵阳
朗玛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近期股价持续上涨,近期公司关注到网上发表了一些关于公司会参与移动通信转售 业务试点的观点,特做出以下说明。
二、澄清说明
2013 年 1 月 8 日工信部出台“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的征求意见稿,移动转售业务与公司移动互联业务 Phone+及通讯网业务电话对对碰均有一定 的关联性,能通过资费套餐等形式促进用户的增长,因此公司计划按照要求申 请相关的资质。
该事项目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首先, “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目前处在征求意见阶段,尚未正式实施。
其次,公司申请获批存在不确定性。依据试点方案审批条件的第六条申请方应与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签订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商业合同,公司能否与基础 电信业务经营者签订相关的合同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也存在因其它申请条件不 满足而不能获批的可能性;
再次,即使公司申请获批,根据试点方案的进度,公司开展移动转售业务的时点具有不确定性,获取该资质后能否转化为公司业绩增长也存在不确定 性,目前业务对公司 2013 年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本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
1、公司于2012年10月24日发布《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等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近期公司未发现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漏,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股价持续上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 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 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