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斯股份2010在招股说明书就说有
6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 公司已获授权的专利号为ZL200820142109.9的“裘革硝染废水恒温生化处理池”实用新型专利及正在申请的申请号为200810151493.3的“裘革硝染废水处理及循环利用方法”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名称及申请人名称为“河北华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公司正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将前述专利的专利权人及申请人名称变更为“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变更登记手续。
3.土地使用权
公司拥有位于肃宁县尚村镇的6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发行人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贺国英先生,除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外,贺国英先生不存在以参股、控股或其他方式实际控制的企业。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贺国英先生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销售
单位:元
(2)关联采购
单位:元
(3)委托加工
单位:元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转让子公司
①2008年8月20日,华斯实业与贺素成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在华上硝染69.99%的股权在评估值基础上以709万元转让给贺素成。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华上硝染的股权。
2009年11月15日,沧州明达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沧明评字[2009]第161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为华上硝染资产10,016,277.23元,负债5,118.00元,所有者权益10,011,159.23元。2009年11月25日,贺素成与尤淑琴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在华上硝染69.99%的股权以702万元转让给尤淑琴。
②2009年5月25日,华斯实业与华舰商贸、香港瑞琪莱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持有的亚通毛皮56%的股份在评估值基础上以人民币232.4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华舰商贸。转让后,随着对华舰商贸股权的进一步处置,公司不再直接、间接持有亚通毛皮的股权。
(2)关联借款
①公司2007年度向华源服装提供借款1,000万元,华源服装于2007年度向公司归还借款1,000万元。2008年度公司向华源服装提供借款2,000万元,华源服装于2008年度向公司清偿借款1,000万元,以应收货款冲抵借款255.50万元,于2009年度向公司归还借款744.50万元。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公司向华源服装提供借款余额为744.50万元,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向华源服装提供借款余额为0元。
②贺国英于2001年为公司垫付购买固定资产款项共计414.09万元,公司于2009年度向贺国英支付其他应付款414.09万元,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贺国英其他应付款余额为0元。
③华斯贸易于2005年4月10日、2005年4月26日、2005年5月28日及2008年5月23日向发行人提供借款人民币160万元、人民币150万元、人民币100万元及人民币90万元,共计人民币500万元。公司分别于2009年7月21日、2009年7月22日及2009年7月23日偿还借款人民币200万元、人民币100万元及人民币200万元,共计人民币500万元。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华斯贸易其他应付款余额为0元。
④华艺皮毛于2002年向贺树民提供借款86万元,华艺皮毛于2009年注销清算时,贺树民作为股东以其持有的华艺皮毛出资86万元对应的实收资本86万元冲抵其应付华艺皮毛的借款86万元,截至2009年12月31日,贺树民应付华斯股份欠款余额为0元。
(3)其他资产购买
2009年7月15日,华艺毛皮与公司签订《资产收购协议》,按评估值154,703元将机器设备转让给公司;同日,上述双方签订《土地使用权及房产建筑物转让合同》,按评估值1,866,020元、2,000,168元将坐落于尚村镇大街南侧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该土地上房屋建筑物转让给华斯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