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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南山区康佳集团总部厂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12-12-11 12:22 4808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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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南山区康佳集团总部厂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深圳市南山区康佳集团总部厂区城市更新项目位于华侨城片区东南部,距轨道1号线侨城东站约300米,南临深南大道,东临恩平街,西邻汕头街,北为康佳苑宿舍区。康佳集团总部厂区更新单元规划已经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因该项目实施主体确认需要,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根据深规土[2012]130号文件批复,明确康佳集团总部厂区的更新改造范围面积为37251.8平方米。该更新单元涉及一个改造地块,宗地号为T309-0056,占地面积约39160.5平方米,其中1908.7平方米用地已于2002年由政府收回。地上有八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79047.38平方米。以上土地及建筑物权利人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附康佳集团总部厂区位置示意图)

按照深圳市城市更新政策和有关规定,现就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康佳集团总部厂区更新项目的实施主体事宜进行公示。

如对本公示有任何意见,请在公示时间内书面反馈至南山区城改办,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逾期视为无异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为无效。



附件:附图



公示时间:7个自然日(2012年11月6日—2012年11月12日)

公示地点:深圳商报、康佳集团总部厂区现场、www.szns.gov.cn/jgb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常兴路162号A13

联系电话:(0755)26562846 李工

传真:(0755)26569772 邮政编码:5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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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飞燕

13-08-19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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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WY62X6:《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1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该条包含了“房随地走”、“地随房走”两个方面,也称“房地同走”。有的学者则称之为“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同一原则”,因为房地产的不可分割性,决定了房、地的权利主体必须同为一人,否则就有可能形成无法调解的权利和权益冲突,进而损害房产、地产的经济效用;实行主体同一原则有利于充分发挥土地、房屋的经济效益,也便于主体行使权利,维护正常的房地产交易秩序。

坚决跟华侨城打官司!坚决跟华侨城打官司!坚决跟华侨城打官司!坚决跟华侨城打官司!坚决跟华侨城打官司!
大飞燕

13-08-19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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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土地的几点质疑:
1. 康佳老厂区旧改项目从2009年被列入深圳第一批城市更新以来,经过多次公示,社会各方也无异议多年,各种公示期过后,各级地方政府也已经明确康佳作为旧改项目主体.华侨城集团在即将动工时,突然反口称其拥有土地所有权,不仅仅是侵犯康佳十万股东的权益,更是挑战深圳各级的公信力!
2. 康佳老厂区土地在康佳历次融资中都没有说土地不是康佳的,如果是华侨城的,那么会披露有此关联交易的土地租赁合同,并会在每年的年报中披露租赁价格.康佳的所有公开信息披露反证明此土地是属于康佳的!
3. 1979年深圳华侨城是在行使国土部门职能的情况下,将康佳老厂区工业32000平方尺山地以当时天价600万元作价入股.已经占了天大便宜。作为中国最早期的土地交易,深圳市政府对历史土地问题进行了清理,对早期深圳投资者的土地使用权都进行了确认.华侨城说他在2004年在华侨城系统内汇缴了几百万元土地出让款,而这出让款本身就该有康佳出.你要知道当时康佳在老厂区已经投入了上十亿元的建筑物和设备.就单拿1979年的600万元现在都应该增值几个亿了吧.华侨城集团很早就占了大便宜,现在拿莫须有的几百万的土地缴交,就想侵吞十万股东十万家庭的巨额财产.
4. 康佳侯董事长同时兼任华侨城的副总经理,当时公示康佳做为老厂区城市更新时,从没表示异议,而且华侨城集团跟康佳两总部相差数百米,5年来从没异议,说明华侨城早已经心知肚明,早已经默认.
大飞燕

13-08-19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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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城现在才提出异议,啥意思
老友笆

12-12-17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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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zns.gov.cn/publish/main/1/19/tzgg/20121106091328083404341/index.html已经一个月了,近期该有进展公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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