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专业从事缓控释肥等新型肥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和亚洲最大的缓控释肥生产基地之一,现有210万吨复合肥和60万吨缓控释肥产能,其中缓控释肥产量居全国第一位,复合肥产量稳居全国前三位。公司缓控释肥产品市场占有率超过50%,占据行业龙头地位。
控释肥--政策支持: 从国家战略层面,发展低碳经济,建立节约型社会是发展使然。国务院,农业部,科技部联动,鼓励缓控释肥产业发展。07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加快缓控释肥发展,《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等提出要重点研究开发专用复(混)型缓释,缓控释肥料。从08年起,由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组织,并联合
金正大 等企业,试验示范已覆盖山东,河北等20个省,缓控释肥得到大力推广。北京已开始对缓释肥按75元/亩每年标准进行补贴,预计未来国家对缓控释肥推广的支持将逐步由政策指导深入到给农民的财政补贴上,对于缓控释肥的需求形成实质利好。
设立全资子公司: 2011年8月公司拟设立子公司,公司注册名:贵州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公司以现金出资5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100%),子公司经营范围:磷酸一铵、磷酸二铵、氯化铵、硫酸钾、复混肥料(复合肥)、缓控释肥料、有机肥料、掺混肥料、微生物肥料、水溶性肥料、其他肥料的生产销售;盐酸、硫酸、磷酸、合成氨的生产销售;氟化盐、石膏纤维、模具石膏、水泥添加剂的生产销售,子公司的设立将会为公司能够依托当地矿产资源,通过新建、收购、租赁、合作等方式整合当地资源,打造磷资源循环经济产业园,实现产业链向上游延伸的纵向扩张,实现低成本的规模扩张和全国的合理布局。
设立全资子公司:2011年8月公司拟设立子公司,公司注册名:辽宁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以现金出资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100%),子公司经营范围:复混肥料(复合肥)、缓控释肥料、有机肥料、掺混肥料、微生物肥料的生产销售;各种农用肥料及原材料的销售,该子公司的设立公司可以根据东北复合肥行业的实际情况通过新建、收购、租赁复合肥生产线等方式整合当地资源,就地生产销售,降低运输成本,实现低成本的规模扩张,并将根据东北地区渠道现状,通过合资、合作方式,建设农化服务中心,加快实施驻点服务、密集开发,掌控优质渠道资源,提高东北地区市场占有率。
拟60亿元投建磷复肥产业链 2011年8月公司拟在贵州省瓮安县工业园精细磷化工区投资59.6亿元(预估)建设磷资源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发展磷复肥及相关磷化工产业。计划用5年时间分期建设完成。一期项目投资预估约36亿元,项目开工后3年内建成。二期项目投资预估约23.6亿元,待一期工程投产后视资源配套、交通设施情况安排建设进度,预计开工后两年内建成。初步规划项目建设规模为60万吨/年磷酸一铵、60万吨/年磷酸二铵、40万吨/年磷酸二氢钙、60万吨/年硝基复合肥、20万吨/年磷酸二氢钾及其他磷化工产品的生产能力。其中一期项目建设规模为60万吨/年硝基复合肥、60万吨/年磷酸一铵、2万吨/年氟化盐、80万吨/年模具石膏、10万吨/年磷酸二氢钾及20万吨/年磷酸二氢钙。建成后,公司将实现磷矿资源深加工的完整产业链,降低生产成本,丰富产品线,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营销优势 公司建立了以2000多个县级经销商为中心,辐射数万个销售网点的传统营销系统,同时,还与中邮物流等邮政物流企业进行合作,创新了国内化肥产品的销售模式。公司使用“金大地”,“沃夫特”,“嘉安磷”,“金正大”四个品牌,在同一销售区域,由四家独立的终端经销商进行销售,通过多品牌操作模式,提高公司产品在同一区域的覆盖力。公司还在全国20余个省市区进行示范区(田)建设,累计建立示范区(田)2.3万余亩向各地经销商,农民展示公司产品增产节肥效果,与袁隆平合作研发推广公司控释肥产品在水稻田中的应用。
要点:技术优势 公司是缓控释肥料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先后承担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等20余项重大科研项目,通过加强与山东农大,中国农大,美国佛罗里达大学等科研机构合作,不断提高缓控释肥料的研发能力。公司掌握缓控释肥膜材料配方技术,缓控释肥机理研究和制作技术等核心技术,并在缓控释肥方面获得发明专利78项,研发水平处于国际领先地位。作物专用肥料是化肥行业的发展方向,公司可生产用于水稻,玉米,小麦等主要农作物以及蔬菜,果树等经济作物的12类100余种专用复合肥,控释肥产品。控释肥释放周期涵盖从3个月到24个月等多种产品。
要点:股东回报规划 2012年7月,公司制订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年)。未来三年内,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向股东进行权益分派。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未来三年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股本适度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权益分派。
要点:自愿锁定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万连步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股东德国投资与开发有限公司,CRF化肥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