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3年上半年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差13倍。
21世纪网发现其草案第79页上方,“花儿影视2013年1-6月向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金额926.20万元占花儿影视2013年1-6月销售总额的80.09%”的表述中,926.20万元的金额与其2013年上半年年前五大客户列表中的合计金额13062.33万元竟相差13倍。
同位于79页的前五大客户列表中,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播影视集团、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北京和润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分别位列花儿影视前五大客户,列表显示花儿影视对其的销售额分别为3431.89万元、3173.43万元、2773.75万元、2776.25万元和907.02万元,合计占花儿影视2013年上半年收入的80.09%,金额总计为13062.33万元。
如此,则出现两个明显差异巨大且明显矛盾的两个数据,文字叙述中的前五大客户销售额926.20万元和前五大客户列表中的13062.33万元之间相差超过13倍。
926.20万元的前五大客户销售额明显偏少,但926.20万元和前五大客户列表中的13062.33万元销售额,哪个数据是对的,还是都是错的,普通投资者很难辨别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