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网:澄清公告
一、报道情况
2013年10月11日,《21世纪网》刊登了题为“乐视网16亿重组草案出错:花儿财务数据最高相差13倍”的文章,文中部分涉及公司的相关事项有内容如下:
1、2013年上半年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差13倍
21世纪网发现其草案第79页上方,“花儿影视2013年1-6月向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金额926.20万元占花儿影视2013年1-6月销售总额的80.09%”的表述中,926.20万元的金额与其2013年上半年年前五大客户列表中的合计金额13062.33万元竟相差13倍。
同位于79页的前五大客户列表中,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播影视集团、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北京和润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分别位列花儿影视前五大客户,列表显示花儿影视对其的销售额分别为3431.89万元、3173.43万元、2773.75万元、2776.25万元和907.02万元,合计占花儿影视2013年上半年收入的80.09%,金额总计为13062.33万元。
2、2013年前五大客户三四名顺序颠倒
按照乐视网公布的前五大客户列表,2013年上半年排在第四位的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的销售额为2776.25万元,排在第三位的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销售额为2773.75万元,第四大客户的销售额高于第三大客户,明显是异常情况。
3、花儿影视利润数据混乱
并购草案中,花儿影视近期净利润在第17页的表述为:“标的公司花儿影视,2011年度和2012年度净利润分别为4170.58万元和12813.88万元,公司2013年持续快速发展,2013年1-6月实现净利润6017.81万元。
根据116页财务数据,花儿影视2012年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为9704.87万元,2013年上半年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为6017.81万元。
可是,第64页的利润表显示,2012年花儿影视的净利润为9704.87万元,但是同一表格显示的2013年上半年净利润却是5943.68万元。
更有甚者,花儿影视2012年净利润和2013年上半年净利润在第17页的表述为:“标的公司花儿影视,2011年度和2012年度净利润分别为4170.58万元和12813.88万元,公司2013年持续快速发展,2013年1-6月实现净利润6017.81万元。”花儿影视2012年净利润又变成了12813.88万元。
二、澄清说明
针对上述报道中所述事项,公司对本次重组事项中的相关文件进行认真检查。因本次重组项目在较短的时间内提交了重组报告书草案,工作量较大,且本次重组项目组工作人员的工作疏忽,导致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中出现上文所述的相关数据引用上的错误。根据核查结果,公司对报道中提到的重组报告书中的相关章节做出修改如下:
(一)第78页/79页“(3)2013年1-6月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中2013年1-6月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更正予以公告。
(二)第17页和226页“(五)产品毛利率波动风险”中,关于毛利率相关指标录入不准确,现予以公告。
(三)第116页“(一)上市公司和花儿影视主要财务数据对比/(二)上市公司和乐视新媒体主要财务数据对比”中,披露内容有误,更正予以公告。
为避免再次出现疏忽,除上述在重组报告书中发现的媒体提出纠正的公告信息,本次重组项目组相关人员对相关公告文件进行仔细核对,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发现其他应更正信息,同时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等文件进行了修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一)第67页“(1)主营业务收入”中,披露内容有误,更正予以公告。
(二)第196页“(一)本次交易后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中,表格数据有误,更正予以公告。
(三)第232页“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负债结构合理性说明”中,表格数据有误,更正予以公告。
(四)第200页“一、标的公司最近两年一期的简要财务报表/(一)花儿影视”中,披露内容有误,现予以公告。
(五)第37页“(二)本次交易作价及溢价情况/1、花儿影视”中,披露内容有误,更正如下:
更正后内容
本次交易中,中联评估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对花儿影视全部股东权益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采用了收益法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2013年6月30日,花儿影视100%股权按收益法评估价值为90,373.41万元,较其合并报表净资产账面值增值79,885.13万元,增值率761.66%;按资产基础法评估价值为13,046.19万元(母公司口径),评估值与账面价值比较增值2,520.11万元,增值率23.94%。上述资产的具体评估情况请参见“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一、花儿影视(八)花儿影视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情况”及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3]第710号《花儿影视资产评估报告》。
基于上述评估结果,经本公司与曹勇、白郁协商,花儿影视100%股权作价为90,000万元。
(六)第95页“iii.βe值/iv.权益资本成本re/⑥经营性资产价值”中,披露内容有误,更正后βe值为:βx=0.9833,βt=0.9890,βu=0.9694,βe=0.9694;更正后权益资本成本re为0.1233;更正后经营性资产价值为85,614.72万元。
(七)第101页“1、乐视新媒体设立”中,披露内容有误,更正后乐视新媒体设立注册资本为100万元。
(八)第13页和第222页风险提示中,本次交易收购花儿影视100%股权形成的商誉数据为77,059.12万元。
三、风险提示
1、花儿影视的估值风险
本次花儿影视资产评估采用了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相结合的方式,并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在持续经营前提下,以2013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花儿影视100%股权按收益法评估价值为90,373.41万元,较其合并报表净资产账面值增值79,885.13万元,增值率761.66%。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评估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但由于收益法基于一系列假设并基于对未来的预测,如未来出现由于宏观经济波动等可预期之外因素的较大变化,可能导致资产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定价估值较账面净资产增值较大风险。
2、标的资产盈利预测风险
根据公司《备考合并盈利预测审核报告》、花儿影视《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及乐视新媒体的《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公司2013年7-12月、2014年度备考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11,547.52万元、37,150.08万元,花儿影视2013年7-12月、201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61.85万元、8,005.80万元,乐视新媒体2013年度、2014年度净利润分别是-65.27万元、811.00万元。对公司和标的资产的盈利预测是基于合理的基础和假设前提。虽然标的公司在盈利预测过程中遵循谨慎性原则,对未来盈利预测的相关风险作出了合理估计,但是花儿影视的实际盈利情况受影视行业发展周期性和宏观经济等方面的影响,且乐视新媒体作为近期设立的公司尚未有历史经营数据,提醒投资者注意关注花儿影视预测期业绩较历史业绩增长较大的风险,并注意本报告书披露的盈利预测数据与未来标的资产实际经营情况存在差异的风险。
3、花儿影视核心人员流失风险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之一花儿影视专注于电视剧的投资、制作、发行及其衍生业务,保持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核心人员以及优秀的团队是公司生存和持续发展的根本。若本次交易完成后,花儿影视核心管理团队、业务骨干大量流失,将对其长期稳定发展带来重大不利影响。其中,尤其是郑晓龙导演作为花儿影视的核心艺术人员,对花儿影视未来经营发展具有重大影响作用。如花儿影视与郑晓龙合作关系解除,将对花儿影视的长期稳定发展及持续盈利能力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本公司在《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第十二节详细披露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2013年10月11日部分媒体刊登的“乐视网16亿重组草案出错:花儿财务数据最高相差13倍”的报道,属本次重组项目组相关工作人员疏忽出现的上下文数据引用的错误,可能会误导投资者,公司对此进行更正并提请投资者予以关注。因上述工作疏忽向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对新闻媒体的监督表示感谢。
2、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于2013年10月14日开市起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