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
赣粤高速 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签
署庐山西海生态旅游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积极响应“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号召,对高速公路沿线资
源开发和配套服务进行有益尝试,拟投资建设赣粤高速庐山西海生态
旅游项目。
庐山西海生态旅游项目总投资额约 4 亿元人民币。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双方合作,既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也符合公司的发展
战略,鉴于该协议为意向协议,同时所涉项目的建设周期比较长,因
此,对公司近期的业绩影响不大。
2、本框架协议中关于项目的具体条款尚未确定,公司将按照相
关规定,对具体投资项目履行相应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一、框架协议签署情况
为更好地加快推进赣粤高速庐山西海生态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
2013 年 9 月 27 日,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与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管
理委员会签署《赣粤高速庐山西海生态旅游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以
下简称“框架协议”)。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2005 年 12 月 31 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云居山—柘林湖风景
区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为加强资源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2006 年 4
月九江市委、市政府设立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为九江
市政府正县级派出机构,代表九江市委、市政府对风景区进行开发、
保护、建设和管理职能。2011 年 8 月,经九江市委、市政府同意,
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区更名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云居山—柘林湖
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更名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三、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地址
庐山西海生态旅游项目位于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巾口镇境内,西
南面为国际艺术园,西面是巾口码头、接待中心和行政中心。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高星级商务休闲度假酒店和旅游休闲度假村及相关配套设施。
(三)项目建设规模
1、项目总投资额约 4 亿元人民币;
2、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约 500 亩左右;
3、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13 万平方米。
4、项目建设计划于 2014 年开工建设。
双方在本框架协议中还对项目用地取得、土地利用总规、详规和
土地征收报批等工作进行了约定。
本框架协议未尽事宜,由合作双方另行协商,以正式签订的项目
投资合同为准。
四、本框架协议所涉及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
五、此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双方合作,既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也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鉴于该协议为意向协议,同时所涉项目的建设周期比较长,因此,对
公司近期的业绩影响不大。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框架协议中关于项目的具体条款尚未确定,公司将按照相关规
定,对具体投资项目履行相应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的《赣粤高速庐山西
海生态旅游项目投资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