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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后辉隆 后有正邦!!

13-09-25 17:26 4949次浏览
红烧带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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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农场概念,都是土地流转。凭什么辉隆翻番正邦还在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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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的熊

13-10-22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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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早知道 

【要闻速递】
  ○综合媒体消息,江西省委、省政府近日联合出台有关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意见,其中提出,鼓励农户依法自主流转承包土地,并优先吸纳流出土地农户进城入园就业创业。相关概念为正邦科技( 002157 )。
可爱的熊

13-10-22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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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征收需保障农民公平博弈


国土资源部一位官员近日表示,不赞成单纯大幅度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国土部这位官员的这个谈话,其背景是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将成为未来改革的一个重要取向,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工作的大局也已定下,同时,包括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正在进行,而确权之后是否能够上市交易,农村集体土地是否可以直接进入市场运转,已经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

  目前,我国对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标准依据的是2004年8月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该法第47条规定,对于农村土地的征收,其补偿标准以被征收土地的原来用途为依据,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这种由法律设置一个最高价格的做法并不符合市场经济自由交易的原则,也与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同地、同权、同价”、“建立城乡统一土地市场”的指导思想不合。

  因此,国务院在去年底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提交了土地管理法修正草案,对土地补偿标准作出了重大修改,删除了这种“上有封顶”的补偿规定,这实际上是打开了按市场化原则征收土地的大门。但是很可惜,这一修正案当时虽然经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初次审议,但最终并未付诸表决。在全国人大换届以后,新组建的人大常委会也未再审议土地管理法修正草案。与此同时,一度被媒体热传的将于今年八九月间出台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至今也未见公布。

  在这样一种背景之下,国土部官员放出不赞成单纯大幅度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的风声,虽然不能简单地认为是一种官方的正式表态,但是否表明政策面上正在出现微调甚至转向,显然是值得高度重视的。

  农村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是一个长期被主流舆论忽视的重要命题,这与农民在我国现实的社会公共事务中缺少话语权有直接关系。农村土地与城市土地不同的是,土地对农民来说,既是重要的生活资料,又是重要的生产资料,但是在农村土地被视为集体所有后,农民对作为自己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土地却失去了自由支配的权力。当政府征收土地的时候,政府可以自行定一个价格,而将农民对土地的权力彻底架空。很显然,对于农村土地征收,从根本上说,不应该由政府制订一个补偿标准,让农民无条件地执行,而是必须依据市场化的原则,赋予农民充分展开市场博弈的权力。征收农村土地,实际上是政府在赎买农民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因此在政府与农民之间,农民不能仅仅是无条件的服从者,而应该是与政府公平博弈的一个交易者。

  但是,目前对于征收农村土地,政府仍然惯于以凌驾于农民之上的姿态来要求农民,特别是对于大幅度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态度消极。国土部这位官员认为,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不但解决不了征地难的老问题,还会产生诸多新问题,农民对补偿标准的过高预期,会使土地征收工作更为艰难,也将使地方财政不堪重负。这种观念其实只考虑了政府的利益,将农民视为必须服从政府利益的奉献者。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由政府制订补偿的“一口价”,并且剥夺农民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的利益博弈权力,这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陈旧模式,在我国已经确立了市场经济体制的现实情况下,不应该再有市场。在目前城镇化正在大规模推进的背景之下,政府借着城镇化的名义壮大“土地财政”,扩大财政收入的冲动十分强烈,如果以这样的理念来指导征地,那么,城镇化对农民来说就不是一次提升生活品质的机遇,反而会演变成对农民利益的戕害。

  在城镇化大力推进的今天,加紧修订《土地管理法》,赋予农民公平的土地交易博弈权,已经成为当务之急。与此同时,政府也必须在转变行政职能的基础上,在土地征收中恪守市场化的基本原则。
可爱的熊

13-10-22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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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出台政策举措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鼓励自主流转承包土地


  江西省委、省政府近日出台有关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意见,其中提出,鼓励农户依法自主流转承包土地,并优先吸纳流出土地农户进城入园就业创业。

  引导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

  江西提出,创新农村土地经营制度。其中,每个设区市都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并引导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自主流转承包土地或自愿委托发包方、土地流转服务机构流转承包土地;引导村、组采用经济手段集中连片流转土地;鼓励通过实物计租货币结算、农产品成本收益、租金动态调整、流转年限递增、农用地定级估价等方式确定土地流转价格。

  同时,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的形式,组建农民合作社,发挥农民合作社流转土地的平台作用。参照农村土地第二轮承包期限,鼓励流转由季节性向稳定性、由短期性向长期性、由自发性向自觉性、由租赁向入股转变。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收益分配应实行保底分红。

  此外,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止耕地抛荒而不流转经营权,对农户抛荒耕地,认真做好工作,在农户自愿基础上鼓励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承包经营抛荒耕地,对因实施整村搬迁、新村建设人口集中迁移而造成弃耕抛荒的地方,要由发包方组织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开发经营。

  优先吸纳土地流出农户进城就业创业

  江西明确,要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县(市、区)要建立土地流转服务市场,乡镇要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村委会要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站,形成市、县、乡、村信息共享、网络互通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并鼓励和支持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参与农村土地流转中介服务。

  同时,逐步建立起科学的土地流转价格评估制度,加快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体系。

  此外,加强土地流出户的就业和技能培训,引导农民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创业,优先吸纳流出土地农户进城入园就业创业;鼓励土地流转受让方优先吸纳土地流出户的剩余劳力继续从事现代农业生产。并按土地流出户优先原则,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研究出台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的社会保障政策;完善务工农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制度,制定方便可行的转移接续办法。

  构建农业经营体系纳入考核

  据悉,江西还将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以及农业科技人员投身农业创业,发展一批新型职业农民。

  江西还决定出台一系列政策举措,推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其中,完善用地用电政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用水、用电,执行农业生产价格标准。农村土地流转后用于发展现代农业和适度规模经营的,农业项目区域内经依法审核,可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设施用地,生产结束后由经营者负责复耕。增加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专项资金,并要求县级财政将农技推广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江西明确,将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纳入省政府对省直部门及市、县(市、区)政府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不定期开展督导和检查,对政策不落实、服务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地方和部门要追究责任。
可爱的熊

13-10-22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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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已无法访问]
wss123

13-10-22 17:16

0
2157有戏
买卖提1

13-10-20 10:41

0
.
黑乎乎

13-10-17 15:14

0
怎么不发帖了,期待。。
风解我裤

13-10-14 22:17

0
涨一个
漏掉发生啊

13-10-14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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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量了
甲乙丙丁

13-10-14 10:41

0
今天买盘明显,有资金开始进入了
随时起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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