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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城市总体规划报请国务院批准
作者:张莉 日期:2013年09月22日 来源:新疆日报网 【字体:大 中 小】
核心提示:乌鲁木齐市城市总体规划日前通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的部际联席会议审查,之后将提交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报请国务院批准。
新疆日报网讯(记者张莉)乌鲁木齐市城市总体规划日前通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的部际联席会议审查,之后将提交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报请国务院批准。
9月21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获悉,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召开的城市总体规划部际联席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上,《乌鲁木齐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0年)》审查通过。
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规则》和《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的有关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等15个城市总体规划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会议。
会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划司冯忠华副司长主持。会议宣读了住建部代国务院所拟批复的意见,参会的各部委领导对乌鲁木齐市规划编制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及肯定,同时就交通、环保、水利、公共安全、文物保护等方面内容提出了进一步的修改建议。
据悉,2007年经建设部同意,乌鲁木齐市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2008年4月正式开展调研工作,2009年10月规划项目组向政府提交了总体规划纲要成果。
《乌鲁木齐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0年)》主要包括城市性质与规模、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人口与用地规模、发展方向、功能分区、空间布局、综合交通等方面的内容。同时对产业发展规划、综合交通、水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土地利用、旅游等十几项进行专题研究,并纳入规划成果。
该项规划的编制旨在将首府打造成中国西部地区的中心城市、面向中西亚的现代化国际商贸中心、多民族和谐宜居城市、天山绿洲生态园林城市和区域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
副市长樊新和代表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介绍了乌鲁木齐市近年来发展概况和规划建设工作成绩,表示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实施城乡规划监督管理,切实维护总体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积极开展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形成覆盖全市的城乡规划体系,加强规划工作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新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