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不会进行这种所谓的强制转股!大家可以看看
同仁堂转债
[2013-08-14](110022)"同仁转债"关于本次不对可转换公司债券行使赎回权的提示性
公告
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8月9日, 本公司股票的收盘价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已有2
0个交易日高于本次"同仁转债"当前执行转股价格的130%; 其中, 截止8月8日公司转
股价格为17.72元/股,触发赎回条件的股票价格为23.036元; 8月9日起公司执行因利
润分配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7. 47元/股,触发赎回条件的股票价格为22.711元.前述
情况已满足《北京同仁 堂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赎
回条款的相关内容(详细内容请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或
2012年11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根据约定赎回程序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讨论,
决定本次不对可转换公
司债券行使赎回权.一般只有大部分可转债已经转股,只剩下比较少的可转债没有转股,这个时候公司就有可能选择赎回,迫使剩下的可转债转股!
[引用原文已无法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