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板块: 有色金属概念、中盘概念、河南概念。
(1)铝加工企业:公司主要从事铝板带箔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主要产品包括
印刷铝版基(CTP版基、PS版基)、合金板类、复合铝板带箔(钎焊料)、电子箔、包
装箔及其他铝板带箔材等。公司产品广泛用于印刷制版、电子家电、电力设施、建
筑装饰、交通运输、食品和医药包装、汽车制造等领域,产量超过28万吨/年。近年
来公司一直位居中国铝板带箔行业前3强,系国内铝轧制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2012
年上半年,公司铝板带业务实现营收22.26亿元,同比减少26.46%;营业利润率4.98
%,比上年同期减少4.64个百分点。
(2)经营目标:公司将通过不断加强技术革新和提升装备水平,进一步扩大公司
产品生产规模,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优化产品结构;同时,充分发挥公司
业已形成的规模、技术及市场优势,进一步完善销售网络,提升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巩固和加强公司在国内同行业中的竞争地位,力争到2012年底,形成年产各类铝
板带箔40万吨(冷轧线产能)的生产能力,其中以CTP版基、PS版基、合金板、电子箔
、复合铝板带箔等高附加值、高精铝板带箔为主的中高档产品的生产能力占到80%以
上,把公司打造成国内铝加工行业综合效益最优、最具竞争力的铝板带箔龙头企业
之一。
(3)产能扩大+高附加值产品:公司目前普通铝板带材等低附加值产品的产量占
公司总产量的比重约30%,与国际先进的同行业企业相比仍然偏高。本次发行所募集
资金拟投资于公司铝板带箔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70290万元。项目建设
规模为年产能10万吨,其中新增年产能5万吨,升级换代产品年产能2万吨,结构调
整替代产品年产能3万吨。项目建成后,生产的产品为高附加值、高精铝板带箔材,
具体而言为高性能CTP版基、复合铝板带箔(钎焊料)、电子箔、包装箔以及高精合金
板。项目达产后公司年均新增收入125641万元,年均新增净利润18172万元,项目财
务内部收益率26.7%。截止2012年6月末,该项目募资实际投入18547万元,项目进度
32%。
(4)参股金融:2012年10月,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特邦特国际及4名
自然人共同投资设立义瑞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其中,公司以
自有资金出资9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其余40%共计6000万元由其他股东出资
。经营范围: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及其
他经批准的业务(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批准机关核定为准)。(2012年12月,获河南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批复同意)
(5)原材料供应优势:公司地处河南省,河南省铝资源丰富,是我国电解铝生产
第一大省。铝工业为河南省的重点支柱产业之一,也是政府重点扶持的产业。河南
省发展铝工业的天然优势以及产业集聚效应为公司带来了明显的成本优势。公司所
在的河南省,多年来一直是全国铝锭产量最高的省份,每年产量约占国内总产量的1
/4。在公司200公里范围内,铝锭供应商更是在10家以上,年产能超过300万吨。优
越的地理位置减少了铝锭采购的运输费用,而且为公司采取按日持续批量采购铝锭
创造了条件,确保公司所需的铝锭在任何时候都充足供应。
(6)客户优势:在CTP版基、PS版基领域,公司是国内最主要CTP版、PS版生产企
业乐凯集团第二胶片厂(中国最大的印刷感光材料科研生产基地)、富士星光有限公
司(日本富士胶片株式会社和中国科学技术研究所在中国设立的从事制版胶片、PS版
、CTP版生产和销售的合资企业)以及四川炬光印刷器材有限公司等的供应商。在电
子箔领域,公司主要客户包括韩国JCC、伦扬高科韶关有限公司(产品主要供给日本
松下、日立、东芝、美国通用、联想、海尔、康佳等公司)、上海飞乐天和电容器有
限公司等优质客户。在手机电池壳料领域,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深圳市同力高科技
有限公司、深圳市友邦通宝实业有限公司等优质客户。其中深圳市同力高科技有限
公司是国内规模最大的锂离子电池铝壳生产企业,产品主要供给韩国三星集团、韩
国LG 集团、飞毛腿电池有限公司等企业。
(7)开设院士专家工作站:2013年1月,公司与轧制技术及连轧自动化国家重点
实验室、中国工程院院士王国栋签订协议,将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并联合实验室
及院士王国栋共同组织相关项目的管理与研发,研究方向主要包括交通用铝及其装
备的关键技术的科技攻关和产业化实施两方面。
(8)海关AA类企业:公司于2011年12月获批成为海关AA类企业。AA类企业是中国
海关总署评定的信用等级最高的进出口企业。获批海关AA类企业需要满足多项严格
要求,必须经中国海关实施的包括内控机制、财务状况、贸易安全审查等各项验证
稽查。据统计,公司在2011年的1至11月份累计出口创汇3.52亿美元。
(9)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
利润的10%,且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
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当
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2元;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5元;公司无重大投
资计划或重大。
(10)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发行前的主要股东马廷义、马廷耀、雷敬国、王
占标、化新民、马跃平、李可伟及其近亲属分别出具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20
11年9月19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发行前所持公司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承诺人发行前所持公司股份。公司2009年12月增资的股东
张卫冬、上海恒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分别出具承诺:自公司2009年12月29日工商
变更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发行前所持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本承诺人发行前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发行前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承
诺人发行前所持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