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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鄂武商

13-07-31 16:16 529143次浏览
茅台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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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答应**编辑写点东西,今天得空便聊下我新开仓的鄂武商好了。之前我简单介绍过部分思路,也遇到一些反对意见,比如电商对零售的颠覆、行业供应加剧、新经济机会性选择成本、还有估值意义等方面的分歧,下面我分段论述下自己的想法,由于是第一次进入这个领域,有的看法会比较肤浅,就当抛砖引玉吧。

1、 我们谈电商要颠覆零售旧模式时,首先你得判断这个新模式目前是否真具有颠覆力量,如果已走向传统,连自己都要费力去寻找生存和经营控制点的时候,你再指望它来颠覆别人其实是比较难的,这种情况下更应该的是补充融合而非替代与颠覆。那如何判断颠覆性呢,我觉得主要看其对旧模式的杀伤速度以及其自身是否有足够的经济效益,比方说汽车业在颠覆马车业的过程中,汽车业是有过全行业奇迹的,在马车业消亡之前汽车业内的大部分参与者都能迅速崛起,即便是经营不当成本控制不力的企业在旧模式被终结前都可以有个较轻松的发展期,爆发迅速、个体奇迹不断、以不可阻挡之力快速终结旧模式的我们才能说它是具有颠覆力量的新模式,这些我们在手机颠覆呼机的时候也都经历过,那也是众多小手机企业最滋润的时期。而目前,在电商已发展十年的情况下,9成卖家仍不能形成经营利润、生态链各环节不能与平台同步前进,你指望它再有颠覆性力量实在很难具有说服力。

2、 实体零售的经营品类并非是一个固定的标靶,它完全可以通过调整品类等方式来完成应对,像万达计划减少服装类增加生活服务类、最近银泰又搞都市农场等特色体验等都是体现了实体零售经营风格的易调整特点,零售的品类转型和其他行业不同,不需要付出很多代价,除了地理位置不好转移外,其他一切都可以转变,综合体类型的更可以有多方向结合点,零售业是最早放开竞争的领域,品类和风格的动态调整本来就是常态。电商只能冲击个别品类,实体店的形式作为社会的必然是不可能动摇的,我认为未来电商和实体店应该是个分工、补充、配合协调以及共同提效的互动格局,新经济可以在与旧经济的结合中落地,旧模式可以在新模式的帮助下提效从而达到共同发展的局面,像O2O业务就是这样一个很好的结合模式。并且,像现在市场热衷的文化娱乐产业,其实也都需要有实体店作为载体来实现,更多更好的影院、玩具店、创意店、文化中心都是要与实体零售结合的。也就是说今年市场热衷的很多方向其实都可以是综合体类终端的新增长点。所以我们不光要看到新旧间的冲击,也要看到两者结合下所带来的新增长点和积极作用。

3、 供应增加本来在目前的股价水平上本不应太担心,因为从实业角度上,新开发一个实体按投入算大致可做到1倍PS,成熟后比较理想的经营效果也最多达到0.5PS,其间还要面对较长时间的孵化导入期和经营上的不确定,并且新开发区域的位置一般比不上现存门店,所以从情理上来说不如直接在二级市场收购划算,只是由于国内好的百货大多为国营,都是地方金蛋,政府不愿意失去控制权,而中国的零售由于品牌的区块代理等原因还不到以全链优势为主要竞争力的环境,使得中国百货更多以地理位置和日常经营为主要的竞争点,这很大部分取决与政府关系和支持力度,也导致收购方一般不愿意违背政府意愿强行并购而丧失其该地的政府关系,这也是我不关注跨省域扩张百货的原因,而万达的成功虽然与其经营模式有关,但良好的地方政府关系也是很重要的因素。所以,如果没有迹象显示国有股权的机制会有明显改变,我们就很难期望实业扩张行为受资本市场价格影响从直投改为并购,那么两套标准的并行恐怕还会持续较长时间。既如此,我们对业态、商圈和管理有可能被边缘化的企业即便股价再低也要回避,因为这里的低价或许是警示信号而非机遇。所以在目前高租金和业态转型的情况下我们应尽可能选择有大比例自有物业、且处于当地不可替代的顶级商圈和高消费者认知与区域最强竞争力的综合体和近两年存量业务增速明显好过同行的,那鄂武商很自然的就进入视线。虽然综合体业态未来供应计划较多,但考虑到其他业态及租赁店的收缩以及新增供应的后发劣势和过热供应仅在局部城市不会像其他行业有跨区域冲击问题,我们也不必过分担忧。至于武广附近未来两年将新增恒隆和万象城的分流,有人担心会产生广州太古汇对广州友谊 这样的定位覆盖与冲击,但太古汇和友谊不在同一区位,友谊业态也较落后,而武汉广场这边却可以提升稳固商圈,产生集聚效应,毕竟由于物理限制,其他要素都可随需要调整,惟独地理位置是无法改变的命门,加上中国零售惯与美国有很大不同,商圈发展的重要性是排第一位的。且武商有先发优势和多店的层次集群且已囊括绝大部分高中档品牌,不存在定位颠覆,况且目前股价进入的投资者有比实业对手更低的安全投入,只要股价低到能覆盖不确定,那不确定因素也就没有多少可怕,所以边走边看吧,不必着急下结论。

4、 扩张成长方面,在过去市场对租赁扩张更偏爱些,认为速效快资金沉淀少转身容易,但优劣相随,近期不如意的也主要集中在这些群体。而自建模式对综合体类业态则更适合些,因为商业地产的门槛非常高,最好是先做商业规划再招商然后以此展开建设,这些自然在一个体系内完成比较好,而解决资金沉淀的方式可以通过出售相关住宅写字楼的形式完成,这样可以享其利而不受其害,特别是配套写字楼的方式我觉得更好,一来是可以保证非假期的餐饮客流,再可以缓解假期的停车高峰,像武商的武汉广场过去就这样的形式,只可惜公司未来好象没有这样配套开发的打算,只愿做纯商业部分,当然这样可以减少些非商业类风险,但在资金效率上就会打些折扣。另外,有朋友借鉴美国08年后表现相对较好的商业股像梅西百货(美国时尚百货)和诺德斯特龙(中高端百货)而总结出要定位清晰、及时进入新业态和全国布局这三条,我对全国布局这条持反对意见,一是美国的消费惯对商圈位置要求度低比较容易新店扩张,再就是上面表诉过的几点,就是中国零售还没有形成整链竞争优势和差异化经营重点以及良好的管理信托责任,而异地扩张又不容易拿到顶级商圈和政府支持,所以我比较赞同省内扩张,充分利用区域供应方支持和消费地理优势,何况我们的很多大省其实规模已经足够,无须过早分心它处。另外我们常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大部分人不会因为收入的变动影响已养成的生活水准,这是人性的规律,解放前经济凋敝之时很多大城市的商业依旧极度繁荣,这说明商业风险是有低到高的传导顺序的,作为综合体类的高端百货,这个时候给予低于行业估值好象不太充分。当然,对增量路径的论证,以我目前的能力还很难展开,但还是之前的那句话,在低位时,如果你不能证明它无那它就是有,在高位时,如果你不能证明它有,那它就是无,这是基本的赔率思考模式与事实无关,何况它目前的报表也表现出超越行业的增长能力了,况且在这样一个理论上可以有无边界成长空间的领域,即便不能充分证明它的路径也别去轻易否定它的未来。当然,商业地产对融资能力的要求非常之高,这是维持持续扩张的基本保障,而武商持续多年的股权争夺令其丧失了直接融资手段,但考虑到其充沛的现金流量和极低的生息负债率,这方面暂时还不构成发展急所,但我们还是希望能尽早看到问题的解决以便存量利润的释放和增量启动。

5、 有朋友说,估值低的股票有很多,并且零售业从整体上看也不是清晰时期,为什么要选择鄂武商呢。对此我是这样看的,大部分表观估值低的公司主要有几个原因,要不是收入规模不能维持或者是需加大费用以维持收入、要不是已触及天花板沦为债券范畴非股权投资者所长、再就是利润没有现金流的支持导致估值基础不存在,毕竟估值的理论基础是长期自由现金流折现,如果我们不能大致定义出一个企业的未来现金流状态,仅建立在预期利润上的低估值只是没有投资意义的估值幻觉。而再把两市所有股票以市值除以去年经营现金流来比较的话,发现鄂武商排名第三,且今年的现金流还会更高,如果去掉结算期因素和毁损型资本支出类,鄂武商这个比值则居两市第一,且历史上它的资本支出都带来了更高现金价值,属于良性资本支出(注:因多数企业自由现金流不像经营现金流那样平滑可比期相较,所以排序上我们先采用经营现金流,然后再对资本支出项进行考核,若是可带来更高现金价值的,我们便认可市值与经营现金流的比对价值,这里涉及到主观定性而非单纯定量)。另外,从PS角度看,鄂武商与同类拥有大比例自有物业的中高端百货相比也相对偏低,我们以市值加生息负债之后的总市值计算的话,他在同类业态内属于估值最下区域,而它存量资产及业态形式却居于顶端,如果和金鹰的股价或春天百货的并购价比,它应在30元附近,和友阿、广州友谊和步步高 比它应在20元附近,银座在加上生息负债后比值亦高过武商不少,当然也有估值接近的,但资产质量和这两年的增速却不可类比,毕竟仅从存量资产的角度看,武商拥有行业较强区域竞争力和品牌高度应该是业内共识,当然有人会不认可相对估值法,认为可以是参照系跌下来而非是我们涨上去,近几月其他主流零售相对跌幅远大过它也确实佐证了这个观点并可能进一步缩小相对低估幅度,但我认为从整体上看,零售即便还可以找出许多不乐观因素,但之前的下跌也部分体现了,对可以相对轻松调整品类和经营方向且占据不可替代商圈的零售来说硬要无限放大负面因素恐怕也过于末日情节了,何况从绝对估值角度像上面市值现金流比率的指标看它也拥有了绝对的安全性,我们再换个比方,如果现实生活中有商铺50万买下有20万的年租金流和30万的押金,我相信所有人都会非常心动,而把单位换成亿的话就是鄂武商的现状,难道仅仅因为它只能在股市交易就否定这个数字的绝对价值吗。当然有人以常用的PE、PB指标来看或许有不同的结论,但大众使用的方法我们只能作为理解市场的参考,我一向不赞成与大众用相同的方法做决策依据,否则机会又从何而来呢。

6、 为什么不在强劲的新经济里找机会,其实我并不是对新经济持否定态度,我觉得从整体上市场的选择是正确的,因为长期来看新旧经济的增长与回报率还会有较大的差距,但对于个股选择我还是倾向于传统模式,这主要是从回报分布、易识别和可延续的角度来考虑的。因为传统模式里的要素更具像、稳定和可延展,投资者比较容易识别其中的佼佼者,这点其实不难理解,普通人在20年前就能确定宝洁、可口可乐等公司在20年后仍占据行业领先地位,但却很少有人能对新经济的领导者进行预判,并且这些不是提高专业能力所能弥补的,即便是这些领域里的顶尖人物、有着更深的行业理解,他们依然无法把确定性落实到个体上,这就是新经济在整体与个体上的回报悖论。并且由于新经济在回报分布上具有更大的不均衡性,使得整体的回报是由极少的超高回报和更多低回报的公司平均而来,而如果我们不能较确定把握超高的那个,那精选模式就会面临极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这点我们从纳斯达克(美股)(美股)(美股)(美股)市场就可以很容易看到。而传统模式则不同,我们很容易在整体低回报中找出更高的机会,它们的优势更容易识别和延续,因此对稳健务实的投资者来说,尽管新经济很美、整体逻辑也够充分,但我还是觉得传统模式更适合我们一些。并且就目前来说,新经济类企业的中期估值已部分体现了它们的优势,虽然估值在投资中的作用可以很不重要,因为就个体而言,总会有一些极好的企业能打破一切估值意义,我之前常说,如果能在20年前买华为、娃哈哈,即便是1万倍的PE买入你依然可以获得傲人的投资回报,对伟大企业来说,定量远不如定性来的重要。但问题是,优秀可以在过程中判断,伟大却只是事后的结论,它的形成是需要机缘和太多意外因素的,事后总结出的确定性在事前都是不确定的,我们很难在那么久远的事前来确定这些,你只能通过进程中的不断观察来确认你的判断,这就存在一个维持和修正的过程,而一开始的过高价格实际上就剥夺了你修正的权利。所以我认为,即便你碰到的是真正伟大的企业,但你所能支付的极限也只能到优秀为止,而优秀在估值上是有边界的,虽然可以有多因素叠加所带来较宽的乘数空间,但它仍然应该在我们的可理解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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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skw8268

15-01-24 20:21

0
000501 增发价格13.67,将来股价不会长太高,否则增发价格会跳高,这是大股东不愿意看到的
993364667

15-01-24 18:46

0
茅台兄加入私募,对我们跟随者来说,心情五味杂陈,一方面估计看不到这么精彩的个股分析文章了,另一方面可能每个跟随者要抱着茅台兄已发表的精华文章,踏上独立投资的路了。看了茅台兄的文章,感觉黑暗中走路找到一盏明灯,期望以后茅台兄多发表一些文章,达到投资的更高境界,同时我们也能得到进化和提升。
黑之雾

15-01-24 18:28

0
茅台03兄真是个异常出色的人。无论修为、智谋、胆识抑或担当,于我看来,即便时至今日,只有海海人生和WJMONK可与之相比。就如这高天明月一般……遥不可及,却又独自照彻我们的漫漫投资之路……
黑之雾

15-01-24 18:18

0
邱国鹭《投资中最简单的事》一书我看了,感觉比较空泛。可能邱国鹭水平很高,只是没在公开场合表现吧。。。

不过就他的书和博客里反映的水平,比茅台兄差远了。。。。
四段

15-01-24 18:04

1
邱国鹭高毅平台亮相 高瓴资本认购五亿2015-1-23 21:12:00 来源:中国基金报 

  国内价值投资领军者邱国鹭打造的私募平台――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近期正式亮相。中国基金报记者获悉,该平台已经聚集到了一批优秀的基金经理,同时,其近期将推出的产品由邱国鹭亲自掌舵,并获得亚洲顶级投资机构高瓴资本的五亿元认购支持。

  邱国鹭已经在投资界浸淫多年,其在基金业的16年履历中,包含了60亿美元资产管理公司合伙人、跨国对冲基金创始人、2800亿基金公司投研负责人等丰富经验。邱国鹭在A股市场的业绩表现也十分优秀,据媒体报道,其曾经管理的一只A股专户产品,自2010年5月初成立后两年时间里的收益率超过了同期所有普通股票型基金。

  此外,邱国鹭于去年10月将多年的投资心得汇集成《投资中最简单的事》一书,甫一上市就登上金融投资类畅销书榜榜首,成为投资圈内争相阅读的投资宝典。

  为了将高毅资产打造成国内优秀的投资经理最向往的投资管理平台,邱国鹭为旗下的投资经理提供了非常好的激励机制。同时,为了保证管理人利益与投资人利益高度一致,高毅资产也要求投资经理将大部分个人流动资产跟投自己所管理的产品。

  据悉,高毅资产目前已吸引到包括前中银基金权益部投资总监孙庆瑞、前高瓴资本总监王世宏、著名个人投资人冯柳(网名“茅台03”)的加入。据了解,这些投资经理将于春节后陆续发行产品。另传,刚刚从博时基金离任的明星基金经理邓晓峰在静默期结束后也会加入该平台,但该消息尚未得到证实。邓晓峰在博时基金任职期间所管理的股票组合累积为持有人赚得超过230亿元的投资收益。
hull3

15-01-24 17:38

0
看到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公司已把 茅台03 兄招揽入有感,

祝茅台兄投资路上一帆风顺 越做越大 ,将来能成为一个享誉世界的中国投资人。
hull3

15-01-24 17:26

0
最后非常感谢 @茅台03 兄,通过501,不单收获了即将来到的胜利,中途几次抛接也历练了自己心性,感谢分享的非常完整的企业分析和跟踪的思路,谢谢!
hull3

15-01-24 17:13

0
鄂武商目前各方面关系进入理顺的状态,和国际管理公司的判决也快下来,新非公开增发里银泰没有投反对票,同盟军中拉入了新的战略投资者,国企改革进展顺利。
通过非公开增发也将拉入20多亿的现金,公司未来的项目,比如武锅、武广三期这样的,储备项目实施完全没有问题。

公司的变点就在2015。从国企改革启动,非公开增发,管理层激励,武广收回,释放利润。只是这一切都比 @茅台03 兄预测晚到来了整1年半

3月4日的年报相当于对今年的一个总结,意义不大。希望能看到一个不断释放利润的一季报。

从2013年进场以来,公司发展中,一年半时间合计储备了约30亿的经营现金流进入新的项目,公司估值上移目前可以看到130亿。合计当下,股价25附近。预计完成非公开增发将在二季度到三季度之间,届时股价按照原股本合理价能达到28附近

非公开增发是在低位摘了桃子,这点上公司不厚道,将摊薄原股东每股4块左右的股价。

具体经营数据看完一季报半年报将会有一个定性的理解,按照36个月的锁定期来看,这批资金志在长远,不一定一两个季度能看完全。但股价很可能会在这期间把预期都实现了,那就是时候把长期的利润留给别人,自己领走自己一份的阶段了。
shierker

15-01-23 16:28

0
证券代码: 000501  证券简称:鄂武商 A 公告编号:2015-009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中院民事裁定进展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21 日下午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
于 2015 年 1 月 16 日下达的《民事裁定书》【(2014)鄂武汉中民商清
(预)字第  hk00001 -1 号】。武以中院受理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武汉广场管理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的申请。 
一、本案基本情况与案件受理情况 
申请人: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江汉区解
放大道 690 号。 
法定代表人:刘江超,该公司董事长。 
被申请人:武汉广场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江汉区解放
大道 688 号。 
法定代表人:陈军,该公司董事长。 
2014 年 1 月 15 日,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
商集团”)以武汉广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广场“)营业
期限届满,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为由,向武汉中院申请对武汉广场强制清算。武汉中院于 2014 年 12 月 11 日依法召开听证会,武
以广场及其股东武商集团、国际管理有限公司均到庭参加了听证。 
武汉中院查明:武汉广场系武商集团和国际管理有限公司于 1993
年 12 月 29 日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章程规定合资期限二十年,
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2013 年 11 月 12 日、11 月 27 日、12
月 30 日,武商集团三次向国际管理有限公司发出通知,告知武汉广
场经营期限届满后不再存续经营,并要求就清算以及相关合同的处置
问题进行清算条件,双方无权就此等争议单方作出任何决定。因武商
集团和国际管理有限公司对武汉广场经营期限存在争议,至今双方未
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武汉中院另查明:2013 年 11 月 4 日,国际管理有限公司就合资
经营争议向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武汉广场的
经营期限应延长至不早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武商集团促使并配合武
汉广场办理延长合资期限的申请和报批手续。2014 年 8 月 26 日,国
际管理有限公司提出撤案申请。2014 年 9 月 5 日,中国国际经济贸
易仲裁委员会作出撤案决定。国际管理有限公司在武汉中院听证时同
意对武汉广场进行清算。 
武汉中院认为,武汉广场于 2013 年 12 月 29 日经营期限界满,
存在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武汉广场未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
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同时,武汉广场债权人也未提出强制
清算申请。在此情形下,从保护股东利益出发,武商集团对武汉广场
进行强制清算的申请应予受理。裁定如下: 受理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武以广场管理有限公司强制
清算的申请。 
二、相关背景 
1、武汉广场由公司与香港国际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
管理公司”)合资组建,成立于 1993 年 12 月 29 日,合资期限为 20 年,
于 2013 年 12 月 29 日到期。注册资本 2100 万美元,其中:公司出资
1071 万美元,占总股本的 51%,国际管理出资 1029 万美元,占总股
本的 49%。武汉广场主营为商业零售,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第六届十七次董事会及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武汉广场管理有限公司到期清算不再存续经营的决议(详
见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 28 日及 11 月 13 日刊登的 2013-018、2013-025
号公告)。 
3、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6 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关于合资合同争议案的《仲裁通知》(详见 2013 年 11 月 8 日刊登的
2013-024 号公告)。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16 日收到武汉市中级人民
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下达的行为保全《民事裁定书》,公司
于 2013 年 12 月 17 日向武汉中院递交了《复议申请书》,武汉中
院于 2013 年 12 月 19 日作出解除民事裁定的保全措施(详见 2013
年 12 月 18 日及 2013 年 12 月 21 日刊登的 2013-038、2013-039 号公
告)。 
4、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13 日向武汉广场发出了《解除<租赁合
同>通知书》,公司与武汉广场于 1995 年元月 14 日所签署的关于武汉广场《租赁合同》于 2013 年 12 月 29 日武汉广场经营期限届满时
解除,并要求武汉广场于 2013 年 12 月 29 日《租赁合同》解除时,
向公司返还租赁财产,并办理《租赁合同》解除的相关事宜(详见公
司于 2013 年 12 月 17 日刊登的 2013-036 号公告)。 
5、公司已根据《公司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收回武
汉广场管理有限公司经营场地自营(详见 2014 年元月 7 日刊登的公
告编号为 2014-001 号公告)。 
6、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7 日收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
事起诉状》及相关法律文书(详见 2014 年元月 9 日刊登的公告编号
为 2014-002 号公告),该案将于 2015 年 1 月 30 日开庭。 
7、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16 日向武汉中院提交《公司强制清算申
请书》,申请对武汉广场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强制清算。武汉中院于 2014
年 3 月 3 日下达《受理案件通知书》。(详见 2014 年 3 月 4 日刊登的
公告编号为 2014-005 号公告) 
8、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9 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
2014 年 9 月 5 日下达的《撤案决定》【[2014]中国贸仲京裁字第 0741
号】。(详见 2014 年 9 月 10 日刊登的公告编号为 2014-026 号公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武汉中院关于受理公司对武汉广场管理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的申
请裁定已下达,但湖北省高院的案件尚无最终处理结果,对公司的影
响尚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备查文件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4)鄂武汉中民商清
(预)字第 00001-1 号 
特此公告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 月 23 日
雪中红

15-01-22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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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漏了一家:
平安资产管理公司 研究员 刘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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