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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史上最大规模“抢帽子”操纵股价案

13-07-28 20:15 246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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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15日 14:53:28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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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2月15日电(记者赵晓辉、陶俊洁)入市资金逾20亿元,动用证券账户148个,共交易股票552只,累计交易金额超过570亿元,非法获利4.26亿元……人们很难把这一串惊人的数字与一个普通写字楼里一家貌似平常的公司联系起来。正是这些数字让证监会近日公布的广东中恒信案成为名副其实的史上最大规模“抢帽子”操纵股价案。

演绎“买入、荐股、卖出”三部曲
“一家新兴财经媒体公司,秉承‘持恒守信’的价值观”,广东中恒信传媒投资有限公司在一则招聘广告上这样标榜自己。这家公司的确有着“阳光下”的业务,但其更重要的作用却是一帮人操纵股价违法赚钱的平台。
根据证监会的调查,薛书荣、郑宏中、杨晓鸿、黎睿咨等人以70个自然人名义在44家证券营业部开立112个资金账户,先后使用148个证券账户,动用超过20亿元资金买卖股票。
“这几个人是朋友关系,都可称得上资本市场上的老手,其中,薛书荣曾经在某证券公司任职。”证监会稽查人员说。
此案操作手法如下:薛书荣、郑宏中等通过广州登立广告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以4483万元购买了9家电视台早、中、晚证券栏目时段,播放提前制作好的荐股节目,吸引投资者入市。
“一般在节目播出前一两天,这些人提前买入即将要推荐的股票,节目播出后,所荐的股票往往会出现上涨,这时他们就趁机出手,卖出获利,这是一起以‘抢帽子’交易方式操纵股票价格的典型案件。”稽查人员说。
按照这样的“三部曲”,中恒信涉案人员在2007年4月至2009年10月间共交易股票552只,累计交易金额571.76亿元,非法获利4.26亿元。

正牌分析师沦为“黑嘴”道具
“黑马集中营”“天天涨停板”“千金难买早知道”,这样的语言本身就颇具煽动性,很容易诱导一些投资者的选择,如果再加上来自证券公司的正牌分析师讲解,而且又是在有影响力的电视台播出,那上当者恐怕就不计其数了。
根据调查,中恒信案中有10家证券公司和8家投资咨询机构的30名证券分析师录制了荐股节目,这些分析师都有执业资格,收取金额不等的费用,同时有的分析师也为扩大影响力。
“节目内容、推荐什么股票由薛书荣、郑宏中等人说了算,分析师很多时候只是他们请来的演员,一个道具,都是私下联系这些分析师又更换频繁。”稽查人员说。
尽管在非常夸张地推荐股票,但这些节目也包装得很有策略。“一开始往往分析一下宏观形势,再结合当下热点进行行业分析,顺势推出个股。”稽查人员说。
在公司现场,调查人员发现了一千多个供分析师录制节目用的PPT以及近两千个小时的视频资料。“5台电脑同时看,连续24小时不间断,用了大约两周的时间才完成视频的取证。”稽查人员说。

嫌犯步步为营博弈执法者
2009年11月,证监会根据相关线索对中恒信及相关涉案人员立案稽查后,出动了几十人的稽查队伍兵分多路快速出击。尽管有心理准备,但中恒信涉案人员“狡兔多窟”步步为营的布局还是让调查人员吃了不少苦头。
进行现场调查的第一天,稽查人员来到了中恒信公司。这里一切显得那样的正常,丝毫不见违法的痕迹,所获取的线索少得可怜。经过多方努力,在当天傍晚,稽查人员终于找到了此案的关键场所——荐股节目录制地。
这是一个隐藏在居民区里的办公间,甚至都找不到公司的招牌。就在这里,稽查人员找到了大量的视频证据,使案件获得重要突破。
值得一提的是,薛书荣等人操控148个证券账户进行下单的地方另有所在。“他们特别租了专门的场所用于交易,有时候是雇佣操盘手,有时候是自己下单,而且这个交易场所也换过多次。”稽查人员介绍说。
为了把犯罪行为隐藏得更深,薛书荣等人还十分注重保密。此案中,黎睿咨、张宏、欧阳宏、桑旭、何淼、梅养和等人负责安排人员制作选定股票的荐股PPT,并将PPT传送至薛书荣、郑宏中等人控制的荐股节目主要制作单位——中恒信公司。
“除了几位参与的核心人员,一般员工都不知道公司荐股的整个业务链条是怎样的,薛书荣、郑宏中等人的反侦查能力极强。”稽查人员说。

谨防“黑嘴”欺诈不跟风炒作
“因为相关账户涉及地域很广,证监会的调查非常艰苦。”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据了解,稽查人员调查持续近两个月时间,共与百余名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赴全国十个省区市进行了进一步的取证调查。
经过调查、审理,证监会最终认定,薛书荣、郑宏中等人以“抢帽子”交易方式操纵股价,并于2010年3月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仍在刑事侦查中。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这是迄今证监会查实涉及股票最大规模、涉案金额最大、涉案人员数量最多的案件,希望投资者能够藉此了解“黑嘴”骗术,避免上当。
该负责人强调,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向投资者提供投资建议必须具有证券监管部门特许的执业资格,投资建议不得针对个股的具体操作,不得使用有鼓动性、误导性的语言。投资者对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的荐股节目或栏目一定要仔细甄别,不要盲从。要认清荐股机构和人员的执业资格编号,对于使用蛊惑、夸大、毫无事实根据的误导性荐股语言要保持高度警惕。
他建议,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应当更多关注国家宏观经济走势、相关行业和板块的发展实际、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等基本面分析,以相关主体依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为决策依据,避免短线跟风炒作和盲目追涨杀跌,以免上当受骗。
这位负责人表示,对于那些专门预测个股涨跌,具体建议买入卖出操作的荐股节目切不可轻信误传、跟风炒作,以免落入“黑嘴”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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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gao

13-07-28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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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建中一审被判刑7年罚1.25亿 庭审现场实录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03日 13:59  新华网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3日对汪建中涉嫌操纵证券市场一案公开宣判。法院判决,汪建中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罚金人民币1.25亿多元。
  以下是法庭宣判实录: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 [09:29:10]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关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本次网上直播,我是本次直播的主持人王要勤。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对汪建中涉嫌操纵证券市场一案公开宣判进行网络直播,并在宣判后对本案审判长进行采访,欢迎大家关注参与! [09:34:44]
  [主持人]: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今天这起案件的合议庭成员。 [09:35:06]
  [主持人]:合议庭成员:白波,赵静,人民陪审员崔晓军。 [09:35:38]
  [主持人]:之前,北京市二中院于2010年10月28日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公诉人、辩护人对汪建中是否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等焦点问题进行了激烈辩论,汪建中也在法庭上为自己进行了辩护。 [09:41:06]
  [主持人]:现在双方当事人均已进入法庭,法庭宣判马上开始,请大家继续关注本次直播进程。 [09:43:21]
  [主持人]:庭审现在开始,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 [10:13:50]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规则,一、审判人员入庭、退庭时,全体人员应当起立。二、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三、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1、未经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3、不得发言、提问;4、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四、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应关闭寻呼机及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五、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在听到法槌声后,应当立即停止发言和违反法庭规则的行为。 [10:16:49]
  [审判长]: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被告人汪建中在担任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负责人期间,于2006年7月至2008年5月间,使用本人及他人名义开立了多个证券账户,采取先行买入相关证券,后利用公司名义在“新浪网”、“搜狐网”、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等媒介对外推荐该证券,人为影响证券交易价格,并于上述信息公开后马上卖出相关证券,获取个人非法利益的交易方式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其间,被告人汪建中于2007年1月9日至2008年5月21日间,利用其实际控制交易的9个证券账户,先后在中信证券(10.66,-0.10,-0.93%)北京北三环中路营业部、国信证券北京三里河营业部等5个营业部,采取上述方式交易股票名称为“工商银行(3.91,0.00,0.00%)”、“中国联通(3.08,-0.03,-0.96%)”等38只证券,操纵证券市场共计55次,累计买入成交额人民币52.6亿余元,累计卖出成交额人民币53.8亿余元,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1.25亿余元归个人所有。上述违法所得已于案发后被追缴。
股田守望者

13-07-28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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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4483万元购买了9家电视台早、中、晚证券栏目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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