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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就是利率市场化,不可能利好银行,因为垄断利润少了,银行分化会出来,也许民生这种还有望上涨,但大部分只会跌跌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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挤压了小贷公司,影子银行的空间。
以前,利率上限管制,大家去找影子银行,
影子银行的钱,实际业内都知道,还是银行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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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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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不傻瓜,商业原则谈贷款利率,
谁出的利息高,贷款给谁,这是商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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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已无法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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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的下限,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
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
“高利贷标准是贷款利率的四倍,以上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看你怎么理解商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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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19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此规定将于10月1日施行。这意味着全国法院将建立“失信者黑名单”制度,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
司法解释规定了具有6种情形之一的被执行人将被纳入“失信者黑名单”。
《规定》明确,记载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第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第二,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第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第四,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第五,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第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
定向通报制度,该制度是借助现代信息科技手段,将失信信息数据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进行“点对点”通报,即经过技术协调、统一标准后,各级法院通过网络互联或者以光盘等存储介质转换方式,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输送到相关单位的信息系统,由其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等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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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建立全社会的诚信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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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的是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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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银行吗?我怎么觉得是利空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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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贷款利率最高上浮20%,
这下,企业与银行博弈,谁出的利率高,银行就给谁,
市场化,亏钱了,银行收不回来贷款,那是银行的事情。
对高利贷,小贷公司有鸭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