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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大事记:刊登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暨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京东方A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7月19日召开,审议通过:
(一)关于投资建设重庆第8.5代新型半导体显示器件及系统项目的议案
面对全球液晶面板快速成长的巨大市场需求以及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在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重庆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新建第8.5代新型半导体显示器件及系统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本项目总投资328亿元人民币,其中:建设投资为300亿元,流动资金为28亿元。
项目公司初始注册资金2,600万元(本公司出资500万元,两江集团出资2,100万元)。后期将增加注册资金至197亿元,
其中108亿元由重庆市指定的投资平台筹集,其余89亿元由股东双方共同解决。
重庆市政府指定投资平台资金108亿元将通过参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和直接投入项目公司方式投入,其余89亿元将由本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筹集后投入。上述注册资金全部到位后项目公司将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项目资本金与总投资差额131亿元,由项目公司申请银团贷款解决。 公司投资建设重庆第8.5代新型半导体显示器件及系统项目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于投资建设合肥鑫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触摸屏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面对全球触摸屏市场快速成长的巨大市场需求,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在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合肥鑫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触摸屏生产线项目。
截至本公告日,京东方持有合肥鑫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59.97%的股权,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合肥鑫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0.05%的股权,巢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合肥鑫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4.99%的股权,合肥建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合肥鑫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3.52%的股权,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合肥鑫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47%的股权。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3.97亿元人民币,本公司拟向项目公司增资30亿元(其中本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筹集25亿元,其余5亿元通过自有资金解决),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筹集23.97亿元。
(三)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四)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元,下同)。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的数量不超过10名(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结束之前,若监管机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数量的上限进行调整,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数量上限相应调整为届时监管机构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数量上限),具体包括: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合肥建翔投资有限公司、重庆渝资光电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除国管中心、合肥建翔、重庆渝资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其自有资金)、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后提交认购意向书的其他合法投资者等。最终发行对象在公司取得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4、发行数量及限售期
(1)本次拟发行股票95亿-224亿股(均含本数),募集资金净额(指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不超过460亿元。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发行数量相应进行调整。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发行数量。
(2)国管中心承诺以其所持京东方显示48.92%的股权,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的认购金额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依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收购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天兴评报字[2013]第306号),京东方显示48.92%股权的初步评估值为85.33亿元。国管中心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3)合肥建翔承诺以现金或其所持对京东方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债权合计60亿元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合肥建翔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4)重庆渝资承诺以现金63亿元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重庆渝资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5)其他投资者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后,其单独或/和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不得超过45.25亿股。其他投资者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1)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为2.10元/股,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发行底价相应进行调整。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参与询价的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3)国管中心、合肥建翔、重庆渝资不参与询价,按照经上述定价原则确定的最终发行价格认购股份,若通过上述定价方式无法产生发行价格,则国管中心、合肥建翔、重庆渝资按本次发行的底价即2.10元/股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
6、募集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净额(指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不超过460亿元,其中国管中心以其所持京东方显示48.92%的股权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权认购部分的初步评估值为85.33亿元,预计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可募集现金375亿元。
7、新老股东共同享有股东权益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股东权益。
8、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五)关于公司与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2013年7月19日,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向包括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合肥建翔投资有限公司、重庆渝资光电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10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指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不超过460亿元,其中国管中心承诺以其所持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48.92%的股权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合肥建翔承诺以现金或其所持对京东方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债权合计60亿元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重庆渝资承诺以现金63亿元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2013年7月18日,国管中心、合肥建翔、重庆渝资分别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认购协议书,合肥建翔、重庆渝资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成为持有京东方5%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管中心、合肥建翔及重庆渝资为公司的关联方,国管中心、合肥建翔、重庆渝资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六)关于公司与合肥建翔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与重庆渝资光电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八)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九)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十一)关于修订《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品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十二)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3年8月7日、8日,09:30-15:00。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公司会议室
4、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13年8月12日上午9点30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8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8月11日下午3:00至2013年8月12日下午3: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1日
7、会议审议事项:关于投资建设重庆第8.5代新型半导体显示器件及系统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合肥鑫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触摸屏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
看的仔细点,出来说不定涨那,别自己先被吓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