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让小额贷款公司部分股权
公司为有效利用公司的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利润增长点,公司于2012年8月13日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小额贷款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
浙江
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以小额贷款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价值为作价依据(基
准日为2012年6月30日),决定以每股1.15元的价格收购集团公司持有小额贷款8,600万股股权(占其总股
本的21.5%,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价值为10,322.94万元。),收购价款为9,890万元。上述股权转让事项于
2012年8月29日经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12年11月7日,公司接到诸暨市大东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通知,公司收购其21.5%的股权,已
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并取得了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收购正式完成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