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昊生物:关于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13-07-10证券代码:
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13-54
广东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89,9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4%,实际可
上市流通数量为187,004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3年7月12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广东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1]948号”文核准,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300,000
股,并于2011年 7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45,800,000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61,100,000股。
根据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12年5月完成201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方案,以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1,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61,100,00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61,100,000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
122,200,000股。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22,200,000股,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为49,953,950股, 占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0.88%;。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
1.股东承诺
自然人股东何佩佩、沙德珍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
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近亲属任职期
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近亲属
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
市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3年7月12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89,98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74%。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人数为2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上市
序号 股东全称 备注
总数(股) 数量(股) 流通数量(股)
1 何佩佩 506,850 89,946 89,946 董事卓福民之配偶
2 沙德珍 144,150 37 37 董事翟普之母亲
合 计 651,000 89,983 89,983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 (%)
一、有限售条
49,953,950 40.88 -- 89,983 49,863,967 40.81
件股份
其中:境内
47,051,000 38.50 -- -- 47,051,000 38.50
非国有法人
2
持股
境内自然 89,983 2,218,067
2,308,050 1.89 -- 1.82
人持股
境外法人
持股
境外自然
人持股
高管持股 594,900 0.49 -- -- 594,900 0.49
二、无限售条 89,983 72,336,033
72,246,050 59.12 -- 59.19
件流通股
合 计 122,200,000 100.00 89,983 89,983 122,200,000 1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已出具《关
于广东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限售股份在创业板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申
银万国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
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
查报告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申银万国
对冠昊生物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3
广东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