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3-33
送股方式:鉴于拉法基中国持有的股份仍为限售股,为了保护其他流通股东利益,本次送股将分为两部分送出:
4.1. 应赠送给其他流通股股东的股份: 拉法基瑞安(四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法基四川”)为拉法基中国的全资子公司,其持有之四川双马股份为已可办理全流通的股份。经协商,拉法基中国和拉法基四川同意本次送股中送给除拉法基中国和拉法基四川(限售股份部分)以外的其他流通股股东的股份由拉法基四川送出,该部分股份自获赠后第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