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电人征战南岭(600969)郴电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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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电人征战南岭
发布日期:2013-5-29 点击率:461
南岭,横亘于湘赣与粤桂边境,东西上千里,阻隔南北气流,形成气象万千的南北自然景观,也集结了华南大地最丰富的风力资源。如今,大自然恩赐的风力资源正被合理开发,目前最火热的开发地区就是郴州。而来自湘潭的风电人,正是南岭风力新能源大潮中最活跃的身影。
5月下旬,我们来到郴州,探访湘电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桂阳县鲁荷金风电场和临武县三十六湾风电场,感受湘电人征战南岭的经历。
湖南省最大的风电场
汽车行至桂阳县的鲁荷金风电场,我们立即被一幅仿佛童话世界里才有的景象震撼住了:一个个体型巨大的风机,犹如复活的史前怪兽和深海巨章,出没于巍峨的高山之巅,舞动长臂,错落耸立,比大山更显高大,更有气势,令人惊愕不已。
湘电集团动能事业部技术人员告诉我们,这些风机塔高80米,叶片46.5米,风轮直径95.9米。由于24台风机遍布于郴州北湖区鲁塘、桂阳县荷叶镇和临武县金江镇,所以这个风电场取名叫“鲁荷金”,是湖南省目前并网规模最大、单机扫风面积最大、建设时间最短的风电项目。
鲁荷金风电场和三十六湾风电场是国家能源局“十二五”第一批核准的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均为48兆瓦,各拥有24台风力发电机。全部由湘电新能源公司投资兴建,湘电风能有限公司提供风力发电设备,湘电集团动能事业部负责电站运行维护。
湘电集团公司是湖南省装备制造产业的龙头企业,专业从事电机设备的研究开发,其风机的核心部件制造和整机安装,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在国内外享有很高的声誉,产品市场占有率很高。湘电新能源公司是湘电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鲁荷金风电场的中央控制室和升压变电站位于桂阳县荷叶镇新塘村。走进青瓦白墙的变电站内,进入中央控制室,我们看到一排连续跳动着色彩和数字的电脑显示屏。这些电脑设备正在对风机发电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透过中控室的落地窗,不远处的山坡上,20号风机的巨大白色身躯几乎占据了整个视野。
湘电集团动能事业部风电运维科工作人员介绍说,鲁荷金风电场一期工程于2010年11月23日正式开工建设,至2011年11月25日并网发电用时仅一年,创造了国内风电场建设最快速度。
为充分利用风力资源,鲁荷金风电场采用了湘电风能公司最新研制成功和生产的叶片加长型的XE96型2兆瓦永磁直驱风力发电机,从而降低了风机发电对风速的要求,为开发低风速风力发电场闯出了一片新天地,也积累了高效率建设山区风电场的成功经验,为带动湖南省风电资源开发建设和农村新能源建设,树立了一个活生生的样板。
中控室电脑显示屏上的最新数字显示,截至2013年5月27日20时,建成发电后累计总发电量为13248万千瓦时,其中今年共发电3840万千瓦时;2012年发电年等效时间1900小时,年收入约5700万元。
适合做景区的风电场
湘电集团将最早建设的风电场选址在郴州,是经过多方考量的。
在全球化石能源日趋枯竭、温室效应加剧、极端气候事件频发的背景下,能源供给和减少排放成为全球广泛关注的问题,清洁、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得到世界各国高度重视,新能源开发利用的步伐不断加快。湖南省风能资源(风速每秒5.5米以上)蕴藏量估计在5000-6000兆瓦,其中湘南地区2500兆瓦左右,约占全省总量的50%,而郴州又是湘南地区的重点地区。
郴州独特的地形、地貌使得郴州成为湖南省风能资源最好的地区,被列为湖南省风电重点规划地区,占全省总装机规模的22%左右。2011年,省发改委委托中国水电 顾问集团公司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完成了全省风能资源开发利用“十二五”发展规划,规划至2015年,全省风电装机6000兆瓦,其中郴州约1800兆瓦,占全省的30.0%。郴州市纳入该规划的63个风电场年平均风速在每秒5.5米以上,其中,临武三十六湾、宜章太平里、桂阳天塘山、桂阳桥市等36个风电场70米高度年平均风速在每秒6米以上。
在鲁荷金风电场建成之际,湘电集团又紧锣密鼓地开始了郴州市临武县三十六湾风电场的建设。这个风电场位于临武县楚江乡赤源村,项目一期也是24台风机,总装机容量48兆瓦,与鲁荷金完全一样。项目于2011年11月1日开建,至2012年11月1日并网送电,建设周期又是仅为一年。
三十六湾地形复杂险要,地理位置偏僻,蕴藏了丰富的矿产资源。风电场的24台风机全部建在三十六湾海拔1600多米的高山之巅,所发电力通过3条地下电缆,从山顶送至山下的升压站,升压后输入110千伏国家电网。
三十六湾风电场中控室电脑显示屏上的最新数字显示,自并网发电至2013年5月27日20时,累计总发电量6651万千瓦时,其中今年共发电5100万千瓦时,今年发电年等效时间为1062.5小时。
我们在三十六湾蜿蜒起伏的山脊上穿行于风机高塔丛林中时,沿途不时看到有人在栽种树木花草。湘电人在建设经营风电场的同时,始终不忘环境保护。他们抢抓时机对周边经过地区进行植被恢复,把碎石、排水沟清理到位,防止水土流失、泥石流和滑坡,在开发风电的同时更加注重环境的保护,确保风电场和周边环境的安全。
我们在三十六湾风电场采访时,恰好碰上临武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风力发电项目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陈秀雨陪同当地一位全国人大代表来站参观,他们对风电场的设施、技术和管理水平啧啧称赞。
正在站里进行技术指导的湘电集团动能事业部总工程师晏小石告诉我们,临武县委、县政府对三十六湾风电场项目十分重视,除了在建设、运行期间给予大力支持外,还打算将三十六湾风电场开发为旅游景区,专门开辟旅游线路,吸引游客前来游览观光。
郴州领跑湖南,湘电领跑郴州
风力资源丰富的郴州,吸引了大批投资者。自2006年以来,华电集团湖南分公司、华能集团湖南分公司、大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湘电集团新能源公司、华润电力(风电)开发公司、国电集团、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湖南省水利投资公司、中国风电集团等十几家企业分别与郴州市有关县(市)区签署了风电开发协议,并在该市北湖区仰天湖、临武县三十六湾和西山、桂阳县荷叶镇、汝城县东岗岭、桂东县寒口、宜章县太平里等20多个风场设立测风塔。
在十 几支开赴郴州“淘金”风电的队伍中,湘潭来的湘电人是行动最迅速的。我们从郴州市能源局了解到,截至2012年11月底,全省已经建成投产的风电项目有4个,郴州就占了3个,分别为桂阳鲁荷金风电场、临武三十六湾风电场和北湖区仰天湖风电场,前两个就是湘电新能源公司投资建设的。所以当地媒体出现了“郴州风能资源开发步伐领跑湖南”的说法,而湘电的步伐则可谓“领跑郴州”。
湘电人的步伐并没有止于在郴州建两个风电场,他们还在向更高的山峰攀登。资料显示,总装机容量49.5兆瓦的湘电临武东山风电场项目已于2012年3月6日由省发改委批准开展前期工作,总装机容量49.5兆瓦的湘电临武大冲风电场项目已于2012年4月1日由省发改委批准开展前期工作;总装机容量22兆瓦的湘电鲁叶风电场项目已于2012年9月6日由省发改委批准开展前期工作。
湘电人是幸运的,湘潭风电产业是幸运的。2013年5月17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发布,决定将企业投资风电站项目的核准,下放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湘潭风电发展适逢其时。在新的宽松政策激励下,湘电人一定会放开手脚,在新能源事业的广阔天地纵横驰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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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969 )郴电国际: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645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645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6645元(含税);
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为0.15813元, 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QFII)股东为0.14981元.
●股权登记日:2013年6月4日
●除息日:2013年6月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年6月14日
一,通过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3年5月10日召
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已于2013年5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二,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本次分红派息以2012年末总股本210,267,7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1.6645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3500万元.
2,发放年度:2012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13年6月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扣税说明
本次分配以210,267,7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645元(含
税), 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其中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为0.15813元,境外合格
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为0.14981元,共计派发股利3500万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13年6月4日
2,除息日:2013年6月5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年6月14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13年6月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 本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东郴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国国
际小水电中心等两家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除上述股东之外的股东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
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
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 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
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
先按5%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813元;如股东的持股期限(持股
期限是指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
前一日的持续时间.)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 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 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实际税负为10%;持股
期限超过1年的,实际税负为5%.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
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
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 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本公
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构申报纳税.
4, 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A股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将根
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发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
,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规定,由公司委托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扣除10%企业所得税后的金额,即每
股人民币0.14981元进行派发;如该类股东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工作日内向公司提
供相关纳税证明文件:如(1)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的税收通用缴款书/
完税凭证原件;或者(2)向中国税务机关递交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原件, 以
及( 1)向公司出具的经合法签署的该股东已就本次分红派息纳税或进行了纳税申报
的声明原件;及(2)股票账户卡原件,QFII的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相关授权委
托书原件,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等(以下合称"证明文件"),经公司审核同意后,
将不安排相关现金红利所得的代扣代缴, 并由公司向该等股东补发相应的现金红利
每股人民币0.01665元.该等证明文件需以专人送达或邮寄的方式在前述时间内送达
至公司.如果该类股东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向公司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文件,公司将按
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5,如存在除前述QFII以外的其它非居民企业股东(其含义同《企业所得税法》)
, 建议参考《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照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规定应当扣缴的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由纳税人
在所得发生地缴纳.纳税人未依法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从该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其他
收入项目的支付人应付的款项中, 追缴该纳税人的应纳税款",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
地缴纳.
6,对于属于《企业所得税法》项下居民企业含义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A股股
份的机构投资者的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16645元.
六,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735-2339232
联系传真:0735-2339206
联系地址:湖南省郴州市青年大道万国大厦1408室本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423000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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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969 )"郴电国际"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1.66
4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13年6月4日
除息日:2013年6月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年6月14日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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