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水价听证本月举行 四口之家或多缴10.5元/月
来源:荆楚网-楚天金报2012年12月6日08:20【评论0条】字号:T|T
楚天金报讯 本报记者彭鹏 通讯员张水清 王丽华 米严青
市民日后越发要节约用水了!昨日,武汉市物价局发布了水价调整改革的第二次听证公告。记者从物价局给出的两套听证方案中获悉,水价分类将从5类调整为3类;居民用水等所有供水价格都将上调,涨幅约四成;听证会将于本月21日举行。
上调水价有两套方案
据悉,自1999年以来,武汉市先后4次调整了水价,上一次调整是在6年前。从目前的价格水平看,武汉的水价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仅高于拉萨,排在第35位。而近6年来,水务集团承担的生产燃料、原材料、水资源费用都有一定程度的增长;并且,近3年来,人工成本也有所上升。6年内,水务集团已累计亏损12亿元。
昨日,武汉市物价局公布了两套水价听证方案,都是阶梯水价,区别在于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不同(以下价格均不含污水处理费0.8元/立方米)。其中,方案一拟将居民生活用水的供水价格,由现行的一级水量每立方米1.1元调整到1.52元;方案二则是调整到1.55元。按照阶梯水价三级水量1∶1.5∶2的价格比,二级水量水价将涨至2.28元或2.325元,三级水量将涨至3.04元或3.1元。
水价分类简化为三类
按照国家发改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关于简化水价分类和调整城市供水价格的要求,本次水价调整改革将现行的居民生活、行政事业、工业、经营服务、特种用水5类,调整为居民生活、非居民生活及特种用水3类。其中,行政事业、工业、经营服务用水合并为非居民用水,执行同价;特种用水包括洗车、水疗、桑拿、沐足等用水。
其中,行政事业、工业、经营服务用水的价格,分别由现行的每立方米1.5元、1.65元、2.35元统一调整到2.35元;特种用水价格由现行的每立方米4.8元调整到9元。
物价局表示,为确保低保家庭基本生活用水不受影响,将对低收入群体继续执行现行的补贴措施,并适当增加补贴。
四口之家多缴10.5元/月
记者昨悉,武汉市在制定阶梯水价时,经过成本审核得出,武汉市每人每月平均用水6.25立方米,并将6.25立方米(含)设定为一级水量,6.25-8.25立方米(含)设定为二级水量,8.25立方米以上设定为三级水量。物价局人士透露,从目前的执行情况看,用水超过一级水量的居民占比不到3%。
所以,按四口之家计算,每月平均用水25立方米,若方案一通过,该家庭每月要多出水费10.5元;若方案二通过,每月要多出11.25元。
今起可上网查供水成本
在第一次听证公告公布的当天(11月21日),武汉水务集团首次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城市供水成本费用表》和《城市供水企业基本情况表》。记者看到,2009年供水单位成本为1.392元/立方米,2010年则升至1.433元/立方米,到去年变成了1.535元/立方米。
今起,市民可登录武汉市物价局网站查询本次水价调整的成本监审报告,以及20名听证代表的名单。物价局还设立了专门的咨询电话(027-68821182)和电子邮箱(chengbenjianshen
@sina.cn)接受市民的咨询和监督。
物价局人士称,如果市民发现今日物价部门公布的监审成本,与上月21日供水公司公布的成本有出入,实属正常情况。这是因为计算方式不同。企业公布的成本,是实际运营过程中发生的成本;物价局核准的成本是根据发改委相关规定得出的成本。以企业维修费为例,企业在统计时,一年内维修了多少次就计多少次,物价部门统计的依据是“不能超过企业固定资产的2%”。
全国部分城市自来水价格
(单位:元/立方米)
地区 居民用水 非居民用水 特种用水
天津 3.5 3.75 16.85
北京 2.96 3.21 58.68
广州 1.98 3.46 20
成都 1.95 2.9 5.6
郑州 1.75 2.75 9.45
长沙 1.53 1.596 4.2
拉萨 0.6 1.2 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