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博瑞投资于 2012 年 10 月 23 日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内容摘要如下:
(一)认购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总量的 20%。
(二)认购价格
博瑞投资认购价格不低于每股 9.09 元,即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 90%;其中,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
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
件后,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确定。博瑞投资不参与市场询价过程,但
接受市场询价结果,与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
(三)认购方式
博瑞投资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支付方式
博瑞传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博瑞投资收到博瑞传
播发出的认股款缴纳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认购款总金额(即最终发行价
格与认购股份数量的乘积)足额缴付至博瑞传播在缴款通知中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限售期
博瑞投资本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
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
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