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
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资产过户完成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9月24日,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2012]1240号《关于核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的文件(详见2012年9月25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依照中国证监会批复、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公司将向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集团”)发行96,308,869股股份,联投集团以合法拥有的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公司接到中国证监会批复后及时开展了资产交割工作,现将目前资产过户情况公告如下:
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10月16日取得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420000000029178的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其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3亿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相关资产已经过户完毕。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